中国古代十八大酷刑详解
0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0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惨」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0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0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0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0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0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0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18<抽肠>
最后一个,很恶心的,是朱元璋用的,抽肠。看这个名字就有点受不了了吧。具体做法是立一个很高的竿子,上面装个类似滑轮的东西,一根绳子搭上,一边栓一个大石头,一个挂一个铁钩,然后铁钩从人的肛门插进去,挂到肠子上,石头下落,肠子就慢慢出来......,当然,人是活的。
个人认为凌迟最残忍,传说的“3600刀”
古代的刑罚种类比较多,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判断最残酷的刑法。经过夏商周的发展,到秦朝,都有比较严酷的刑罚种类。
公元前21世纪禹建立的夏朝,标志着国家的形成。夏朝时奴隶制五刑已经初步形成,后继起的商,在夏的法制基础之上进一步法展奴隶制五刑,使奴隶制五刑得以定型。到西周时期,奴隶制五刑进一步完备。五刑内容为墨、劓、剕、宫、大辟。
秦朝刑罚 :
1、死刑: 根据执行方法的不同,秦的死刑可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枭首: 即将犯人斩首后,将其首级悬于木竿之上以示众。 弃市: 在闹市当众处死。 斩: 分砍头和腰斩两种。以腰斩为多。腰斩适用于“告奸”(窝藏包庇,不检举揭发)等罪。 车裂: 以车拴头和四肢.向5个方向撕裂肢体.俗称“五马分尸”,即使犯人死后仍可实施。 碟: 又称为砣。以分裂肢体的方法将犯人处死。 戮: 有两种:一是先斩首而后用其尸体示众;二是活着刑辱示众,而后再杀死。 定杀: 即将犯人投入水中淹死。 生埋: 又称活埋或坑。是用活埋的方法将人处死。 绞: 用绳子将犯人勒死。
2、肉刑: 肉刑主要有黥、劓、刖、宫4种。都是从夏、商、周3代流传下来的酷刑,在推祟重刑主义的秦,它们被广泛地使用。 黥刑: 也叫墨刑,是在犯人脸上刺字。 劓刑: 割去犯人的鼻子。 刖刑: 斩去犯人的左右脚,或左右趾。史载“秦时,断足盈车。” 宫刑: 即将男子去掉生殖器,女子幽闭于宫中。“以上肉刑常与徒刑等并用。如秦简中提到“黯为城旦”。
3、苔刑: 这是用竹木板责打犯人的背部,属于对轻微犯罪的常用刑罚。云梦秦简提到苔刑有多处,其中有“十”、“苔五十”、“人百”的规定。
4、徒刑: 依照服刑时间的长短和所从事劳役的不同,秦设置了下列几种主要的徒刑: 城旦春: 适用于男犯人,受刑人主要从事修城筑墙的劳役。春适用于女犯人,受刑人作舂米的劳役。城旦的刑期一般分为5年、4年两种。 鬼薪: 适用于男犯人,是强迫他们进山采薪(柴),以供宗庙祭祀,刑期五年。 白粲: 适用于女犯人,是强迫其择米,以供宗庙祭祀,刑期三年。 司寇: 司与伺同,即伺察寇盗。它是强制男犯人到边远地区服劳役,同时防御外寇的进攻。至于女犯人,则负担与司寇相类似的劳役。刑期都为两年。 罚作复作: 罚作适用于男犯人,受刑人到边远地区戊边或劳作,适用于女犯人,受刑人主要在官府服劳役。刑期约一年。 候: 这是仅见于秦的徒刑。受刑人被罚去从事了望、防御的劳役。是轻于司寇的一种刑罚。 下吏: 适用于犯罪的官吏。受刑者被罚作劳役。这也是一种仅见于秦的刑罚。 隶臣妾: 这是将犯人或其家属罚作官奴脾的刑罚,男受刑人称隶臣,女受刑人称隶妾。隶臣妄实际上属于无期徒刑,但是可以通过一定形式得到赎免或赦免。此刑罚又称籍家。
5、迁刑: 这是将罪犯遣送到指定地区服劳役而不被随意迁移回原籍的一种刑罚。对一些没有犯罪但政府有犯罪可能的人,也常采取这一措施,以作预防。
6、髡刑、耐刑 前者是剃光犯人的头发。后者是剃光胡须和鬃毛。
7、罚金: 强制缴纳一定数目的金钱或有价物.使犯人在经济上受到一定损失,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
8、赎刑: 也是由犯人用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办法来赎免其被判处刑罚。当然,有钱赎罪的主要是官僚和贵族。
9、连坐 一人有罪,全家、邻里或有关之人同受刑罚。
10.族刑 一人有罪,灭绝其宗族。族刑有时株连到父族、母族、妻族。
11.剥夺政治权利,或流放出境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有夺爵、废、削籍几种。夺爵,即剥夺爵位。废,即废弃罪犯的官职。削籍,即将罪犯之名从簿籍上除去。统一六国以前,还有将犯人驱逐出秦国国境的刑法。
12.啐刑 此即申斥责骂罪犯的刑罚,适用于犯有轻罪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