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可以的但是有强制条件,必须交出在日本的永久居留资格的证明,也就是在留卡。变相的要求你必须放弃在日本的永久居留资格才可以重新在中国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很多人把中国国籍与户口混淆了,这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必须,可以取回。
你申请永住在留资格应该有个代理人吧?就是你的监护人。应该由他来取回。
具体的应该直接问询入管局。
你持护照返回,还要看在留期间是否到期,在留卡是否有等情况,关键是再入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