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是省部级正职。司长是厅局级正职。处长是县处级正职。
局长,部长,厅长,司长,处长,队长等的级别是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职位类别对应设置的。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章关于职务与职级序列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1、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2、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3、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4、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5、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6、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7、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8、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9、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10、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1、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2、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第九条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最低职级是:
1、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
2、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
3、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
4、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
5、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
6、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
扩展资料: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一级巡视员晋升后,担任厅局级副职或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2.二级检验员为4年以上的一级研究人员;
3.晋升一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主任研究员或二级研究员3年以上;
4.晋升为二级研究员的,聘任三级研究员二年以上;
5.晋升为三级研究员的,应当担任县级副职或者四级研究员至少2年;
6.晋升四级研究员,担任一级科员二年以上;
7.晋升一级科员的,担任乡科长或二级科员2年以上;
8.晋升为第二级科员的,担任第三级科员二年以上;
9.晋升三级科员的,应当担任乡科级副科员、四级科员2年以上;
10.晋升四级科员的,担任一级科员二年以上;
11.晋升一级办事员的,应当聘任二级办事员二年以上。
根据工作需要、道德表现、职责、成绩、资格等情况,对公务员进行晋升。不能按最低工龄晋升,也不能简单地按年资排序,以体现正确的就业指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公务员的级别共分15级,分别与公务员的12个职务等次相对应。各职务等次对应的级别之间相互交叉。每一职务对应1~6个级别,职务越高对应的级别越少,职务越低对应的级别越多。例如,总理对应1级;副总理至副部长各对应2个级;正司长至副司长各对应3个级;正处长至正科长各对应4个级;副科长对应5个级;科员至办事员各对应6个级(见下表)。
级别与职务对应关系
国务院总理
1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2~3级
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3~4级
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4~5级
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5~7级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6~8级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7~10级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8~11级
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9~12级
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9~13级
科员
9~14级
办事员
10~15级
部长是省部级正职。司长是厅局级正职。处长是县处级正职。
说的基本正确,至高到底: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
这都是行政职务,对应着一定的级别,司长和厅局是一个级别,乡长和科级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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