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关于主管税务机关,平时税种涉及哪个在哪个做;若都涉及则都需要做。
跨区迁移不需要清算,但要查你是否有欠税有案件等等。
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只要你有税务登记的就必须都办理注销。
国税没有税务登记的不需要办理国税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