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文网文分为三大类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互联网文化单位 。涉及这些类型的业务都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
一、互联网文化活动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二、互联网文化产品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三、互联网文化单位
指的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后,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或公司必须取得许可证。
这些类型的网站也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
1、游戏类:含游戏产品运营、游戏产品运营(含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2、表演类:即各种网络直播产品;
3、动画动漫类:指的是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
4、音乐娱乐类:像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
5、展览比赛类:指的是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6、演出剧节目类:像爱奇艺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
7、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是由各省的文化厅或者文化局进行审批的。通常来说,凡是从事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艺术品、演出剧目、演出节目、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的网站都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从事以上项目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文网文,只有达到申请要求的公司才可以申请。办理可去金三看看。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 收费或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 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 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 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活动经 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 所在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注册并登录文化和旅游部系统
2.熟悉并准备企业基础材料和专业报告材料
3.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局)审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注:重新提交材料)
7.予以批准
8.提交纸质材料
9.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公司属于内资企业
4、网站域名证书
5、八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部分地区)
6、公司名下3名员工社保
企业办理文网文许可证的重要性:
1.合法合规经营重要凭证
2.商业合作敲门砖
3.持续经营基本保障
4.展现公司实力运营
5.享受政府红利有依据
6.行业准入必备前置
7.入驻平台基础凭证
8.互联网经营必备资质
与天磊咨询合作您只需要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8名计算机相关人员毕业证、身份证(部分地区)
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
8、部分省份需要1-3名网络安全员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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