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子法律规定

2024-11-14 2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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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迹尘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姿穗禅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族迟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回答2:

首先,作为旁观者,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想法,我也是法学科班出生的。他的确是在欺负你,原因在于他已经收3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所以主动权在他这里,何况你的合同被他给撕了。
其次,在法律上他是理亏的。虽然你们事实上租赁法律关系已经建立,但是合同撕了之后就没有证据了。一旦发生争议,都是讲证据的。
其三,比较大的可能性是他还在气头上,等气消了自然会把合同书给你,当时过程肯定没有那么简单。他能多整你就多整一会儿,他心里就会更爽,其实这种小肚量的男人让人很可气的。他还是律师呢,真是丢了学法律的人的脸。
其四,我个人觉得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卧薪尝胆,曲线救国。具体而言,就是找机会跟他说好话,向他“道歉”,把他这个小肚鸡肠的人哄开心了,尽快把合同拿到手。当然,并不是说他真有理了,这只是权宜之计,宽悔等合同拿到手,主动权又在你这里了,到时你大可不去鸟他,可以对他爱理不理了。
最后,作为备招,等上面那一套不管用的慎历正时候,你就必须强硬起来,跟他闹,一直闹到底,一定不能吃亏,哪怕110报警,把居委会的人招来,你都必须坚持下去,不要房子和交出去的钱两空,那就吃大亏了。现在对付像他这种势利小人,软的不行,就要强硬起来。烂派
祝你好运!

回答3:

房子租赁合世吵世同是6年,房东在一年后提出要想把房子出售,按租赁合同上规定房东提前一搜肢个月向租客提出说明并作书明解释,但租客提出要赔偿之前的转让费及装修费,碰到这样的事应该如何处理碰闹?谢谢!

回答4:

房屋租赁合同中特殊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情形。

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凯芦;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肆孙弊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租赁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裂族证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回答5: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备陵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则巧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孙滚键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