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的回扣怎么做账

2024-11-30 00:31: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表现于某获利人在获利利润中送给使其获利的人。

如:甲方因乙方为甲方带来好处,甲方将得好处部分送给乙方;某导游介绍客人到某店购买纪念品,而店方将给导游部分利润;

给别人回扣

借:销售费用

贷: 库存现据/银行存款

收到别人给的回扣

借:库存现据/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拓展资料:

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

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回扣仅是商业贿赂的一种表现方式

由于很多人片面理解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时常能听到商业贿赂就等同于回扣的声音,这种观点需要加以更正。的确,商业贿赂较为典型的客观表现形式是账外暗中给予或收受“回扣”,但这不过只是商业贿赂的一种形式。商业贿赂还包括其他类型的贿赂方式,如直接送以财物、其他利益来购买或销售商品;如买方为购得紧俏商品而给予卖方的金钱、财物等等。如果在审计实践中,或其他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中只针对回扣来查处商业贿赂的,这将遗漏很多的商业贿赂案件。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回扣

回答2:

借:现金10元
贷: 其他应付款2元
主营业务收入8元
还客户2元时做:借:其他应付款2元
贷:现金2元

回答3:

如果能提供发票,则先挂个人往来,如果有能提供发票,则可在后期销售中按折扣方式做好

回答4:

和你老板协调一下

回答5: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销售折扣、折让以及支付必要的佣金、回扣、手续费、劳务费、提成、返利、进场费、业务奖励等支出的,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收取或者支付的佣金、保险费、运费,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