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稀缺性是指相对于人类多种多样且无限的需求而言,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是有限的。通常,人们为了得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要放弃另外一些自己也喜欢的东西。这种商品的有限性也被经济学称为稀缺性。
稀缺性产生的原因:
1.数量的有限性,如耕地、石油、淡水等
2.人类获取有用物品的能力有限性,如雷电、火山、风等自然现象中蕴含着丰富的能源,但是人类没有办法去完全利用他们
3.人口迅速膨胀,人口规模的扩大导致人均资源越来越少
4.人的欲望具有无限膨胀性
经济学中的资源稀缺性是人类共有的现象和自始至终一直困扰着人类的问题,资源的稀缺性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因为资源稀缺,才产生了经济学。经济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有效地配置有限的资源。这种稀缺既包括绝对的稀缺又包括相对的稀缺。所谓绝对的稀缺,即物质性稀缺,指储存在地球自然界中的资源的存量是一定的,并且从总体上说是稀少的和不足的,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若人类对资源进行灭绝性开掘,使资源的损耗和被利用速度大于资源的保有或再生速度,则资源必将日益减少并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枯竭的前景。所谓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即是主流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即指自然资源相对于人类无限欲望和需求来说是稀少和不足的,“物以稀为贵”,资源总是有限的,这种物质的不可获得性即为稀缺性,正是因为“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是生存和发展。……一个社会无论有多少资源,总有一个限量,相对于人们的无限欲望而言,总是有限的、不足的。”
稀缺性决定了每个社会和个人必须做出选择,选择用有限的资源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只能把资源用于某一目的就不能把这些资源用于其他目的,因此必须在众多的目的与用途中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正如哈罗德、德姆塞茨所言,造成利益冲突的原因乃是对稀缺资源的需求。而人们试图占有利用各种稀缺性资源时就会发生冲突,为了解决冲突,人类需要相互制约和作用。这种相互制约和作用可以通过企业和市场,但通过国家的法律也是一个重要途径,并且由于法律的普适性、规范性和相对来说超越时空的稳定性,能够根据之对自己行为确立一个大致确定的预期而成为了人们的一种共同确认并确信其效力的选择。环境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其产生的背景是在工业社会经济过度增长和后发达国家在谋求发展过程中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出现的环境危机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极大威胁时产生的。环境权得以产生的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资源的稀缺性,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兼具经济性与生态性的自然资源总量是一定的,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这些人类时刻处在其中、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无论是从总量上来说,还是对于人类无限增长的欲望及生产、生活的需要来说都是很有限的。而作为组成人类现代赖以生存其间的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也是有限甚至是极其稀缺的,又极容易被污染和破坏,因而为人类环境保护的需要,这样就需要法定的环境权的出现。对资源的无偿的使用和肆意破坏必将被追究责任,同时若自身所处的环境遭受破坏和不能进行资源的正当合法利用也可诉诸法律寻求保护
经济学中的稀缺性是指相对于人类多种多样且无限的需求而言,满足人类需求的资源是有限的。通常,人们为了得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要放弃另外一些自己也喜欢的东西。这种商品的有限性也被经济学称为稀缺性。
稀缺性产生的原因:
数量的有限性,如耕地、石油、淡水等。
2.人类获取有用物品的能力有限性,如雷电、火山、风等自然现象中蕴含着丰富的能源,但是人类没有办法去完全利用他们。
3.人口迅速膨胀,人口规模的扩大导致人均资源越来越少。
4.人的欲望具有无限膨胀性。
资源的相对有限性 资源的稀缺性是指相对于人类无限的需求而言,人的需求具有无限增长和扩大的趋势,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就需要更多的物品和劳务,从而需要更多的资源,而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内资源总是有限的,相对不足的资源与人类绝对增长的需求相比造成了资源的稀缺性。 资源是稀缺的。一方面,一定时期内物品本身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利用物品进行生产的技术条件是有限的,同时人的生命也是有限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稀缺是由生产要素的稀缺所决定的。个人期望得到许多商品和追求许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