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探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做为犯人的朋友要去探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4-11-12 17: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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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朋友探监探监手续如下:

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会见人系外国籍的,按照《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司法部76号令)执行。

探监费用:

一般不用缴费。有的地方会餐需要缴费,但是亲情电话需要缴费。

去看守所探监要满足的条件是:1.探监的主体只能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2.探监时,需要拿身份证等证件;3.时间条件,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外才能探监。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回答2: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但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拓展资料:

看守所探监时间和要求: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监

回答3: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可以和他的亲戚一起去。

回答4: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