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偷电,怎么举报。

2024-10-29 12: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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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可以拨打电力热线电话95598举报。也可以到当地供电部门反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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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 、第一百零三条 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3、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回答2:

可以向供电企业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五条,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四条,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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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级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苍山县政府 - 供电营业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3:

可以拨打电力热线电话95598举报,也可以到当地供电部门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偷电是犯法行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电力局联合颁发的"苏高法发[1998]25号"文件的规定,窃电行为包括:

1、 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 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 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 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 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 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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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窃电时间和窃电容量无法查明时,可参照以下方法确定:

(1) 按同属性单位正常用电的单位产品耗电量和窃电单位的产品产量相乘计算用电量,加上其他辅助用电量后与抄见电量对比的差额;

(2) 在总表上窃电、按分表电量及正常损耗之和与总表抄见电量的差额计算;

(3) 按历史上正常月份用电量与窃电后抄见电量的差额,并根据实际用电变化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电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网-供电营业规则

回答4:

有奖的,可以打电力热线电话95598举报,也可以到当地供电部门反映。

回答5:

可以拨打电力热线电话95598举报,也可以到当地供电部门反映。偷电是犯法行为。

《供电营业规则》

第一百零一条  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七十一条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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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管条例》

第二十九条电力监管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的;

(二)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电力业务的行为,不依法进行处理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进行处理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电力监管机构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在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兼任职务的,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兼职所得;拒不改正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参考资料:国家能源网-供电营业规则

参考资料:国家电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参考资料:国家电网-电力监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