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是我现在工作的老板非要招到人才让我走,我应该怎么维护权益

2024-11-06 16: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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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2、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1、《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有未交保险等情况出现,员工可以无条件提出辞职,并且公司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2、加班可以讨要加班费;
3、未签合同,从你入职之日起,应每个月给你付双倍工资;
4、保险需要公司给你补齐。

现在的情况是你绝对可以随时离职,而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你的工资
你可以到直接拨打12333进行询问,或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介入

回答3:

你说工资加一半看他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