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笔钱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丈夫是有权利分得一半的,个人认为你这是一种转移财产的行为。除非你能证明这笔钱归你一人所有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仅供参考
什么叫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共同找的.才叫共同财产.
你所说的这笔钱,一是.母亲把自己娘家房子卖了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经营找的钱.
二是.这笔钱转到孩子名下.作为父亲我想应该不会打这笔钱的主意.
三是.找出这笔钱的依据.是卖当时卖房时的钱.
看这笔钱有没有男人的贡献,如果没有,即使不存孩子户头,男人也没有权利分到。
在法律上这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在离婚前存入的就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