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树__株;__树__株;__树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元,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我不是法律人士,但是家人曾不听劝阻种过果树,我说说我的体会.
果树种植是经典的骗局之一.就是骗子提供种苗,提供服务,签订合同.表面上看是没问题,实际上很多就是个骗局.
他们一般都提供很贵的苗木,中途的服务肯定也是为了赚你的钱(卖药什么的),但是到了销售的环节,他们的服务就没了.或者也跟你签订了回收合同,但合同很模糊,比如说产品分级,按市价回收,但没详细的内容,到最后,就是好的按很普通的价回收,一般的都只能很差的价回收,反正骗子是稳赚.一般都是口头说最低保护价,但到纸面上时没有.
签订果树种植合同我能想到的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发生纠纷的仲裁法院要在合同上约定为种植农民所在地法院.
别小看这点,农民懂法的不多(不光是农民,绝大多数人都不懂详细的法律),如果仲裁法院不在本地,这就能让绝大多数农民放弃维权,主要因为不在本地打官司,会让农民对往来成本和维权信心没信心.
2.种植的品种要在纸面明确,并且是行业明确确定承认的品种名称,如果是供方研发的新品种,最好有明确认证信息.
如果这条品种出现问题,怎么鉴定,怎么惩罚要写到违约条款里.
农民朋友想种植果树时,最好先详细了解自己想要的种植的品种.有些苗木商就是把别人的或者过时的品种,自己给起个新名字卖给你.
3.很多果树的服务合同时长是在果树结果前一年结束的,对于包含回收约定的,这肯定是糊弄农民的.因为到结果时让他回收,这时合同已经结束了,这种条款没有实际意义.
所以合同不可以设置这种时长,要明确是以种苗作为回收义务的基础(就是我买你种苗了,你就得回收产品),还是服务为回收义务的基础(我买你种苗,并以让你服务).如果以种苗为回收义务的基础,则不要设置时长,合同结束应以种值方自愿放弃,或者苗木已经砍除或者不再结果为结束,或者按保证一定收益回收期来设置合理的时长;而如果以种植技术服务为基础的,应约定在果树生产期间提供方不得终止服务,并承担回收义务,除非种植方放弃权益,或者设置合理的期限.另不管何种基础回收,都可以约定,种植方是否有权时而要求回收,时而不要求回收.
回收和买苗或服务是权利和义务的双方,如果你觉的回收需要另立合同,一定小心合同书面上是否约定有效的基础,有的话最好是有利于种植方的好.
很多骗子在推销种苗时都说能回收,或者宣传自己多厉害,又产什么果酒等深加工产品,注册什么相关商标,有很多就是纯粹的PS,或者真的注册个留供吹牛忽悠用的,一定多去查询判断他们的说法的可靠性.
4.关于回收的条款,最好要明确写明产品分级鉴定标准.什么级别使用什么价格.有必要设置最低保护价,没有的最好别签.并且明确在什么级别及以上的都不得低于保护价.明确基于保护价和结合时价上升浮动的算法.
建议农民朋友们在设定保护价的时候考虑自己产品的平均水平.保护定价水平本身也是苗木和种植服务本身达到的质量应该承担的义务.如果苗木和服务质量差导致水果质量不好,本身也有提供方的质量责任.
在设定水果等级时不要使用主观行的模糊语言,尽量使用可衡量的描述,比如苹果,不要使用"红""鲜艳"为标准,这个主观性太强,而应该使用重量,直径这类可测量的,不红?那就归为技术服务或者品种的问题.
5.不要寄托于口头约定,能定于书面的就定在书面.
6.对于有年限的合同,要明确怎么续约,比如未明确终止合同的视为续约,最好限定种苗方拒绝续约的权限.
7.详细各种违约条款,并对违约的处罚做出可执行的约定,不然合同毫无意义(一般都是针对苗木方的惩罚,毕竟他是产品提供方,而你的产品本身也是他的产品和服务的结果).
8.付款,尽量把钱分两次付,一次是收到种苗后,二是到首次回收执行,这实际相当于对苗木和服务分别付款(实际在服务过程中,服务提供商还会卖药给你的,你不要以为钱两次付不合理).
9.要考虑等你找他回收时,他公司都注销了情况怎么处理,说实话,这点我也不知道怎么弄,还请懂法律的人士来讲.很多骗子就是这么搞的,感觉这茬韭菜要大量需要执行义务了,直接注销,没了,农民也搞不清找谁维权了,被像个皮球一样被骗子踢来踢去.
我暂时想这么多,希望有搞法律的人士能够切身为农民做出好的合同.
如果当初你和村委会签的承包合同是10年,那村委会到期收回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至于续约是需要你和村委会协商,国家土地承包为50年,但主要是指农田耕地,而村里的土地是集体所有,虽然也是国家的,但国土资源部给村委会权利,你只能和村委会协商承包。原先签订合同的时候你就应该考虑时间问题。
以前是50年,有消息说要延长到70年,只是还没有法律公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