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要去相关部门办手续。
1、一般带上身份证和办理公积金卡,到开公积金的银行说明情况,取号填表,等柜台叫号即可办理手续。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3、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5、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2018年,北京公积金上调缴存上限最高每月缴6096。
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可以取出来,需要符合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材料要求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职工工作调动或异地就业缴存公积金的,需要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不得提取。职工只需前往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办理。
提取公积金所带的材料:
旧房:购房收据(正规机打印发票)原件、复印件两张;房屋产权证原件,并打开平铺用A4纸缩印80%,3页全部复印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写提取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盖单位章。
新房:购房发票(正规机打印发票)原件、复印件两张; 购房合同原件,合同的P2页、P7页和P15页各复印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
商业贷款房屋:重点页数(有贷款金额、有名字、有签字的页数)复印2份。
如所购买房屋的户主不是所要提取公积金人的名字,需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张;如结婚证丢失可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两张。
在银行办理活期存折或卡(设密码),卡或存折复印件一张,卡号或折号必须清晰(必须是提取公积金本人的名字)。
扩展资料:
2016年9月1号起,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进行简化,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也在流程上做了简化。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单位已经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那么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此次提取流程简化,涉及到多种情况,总的来说今后职工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减少80%的材料量。此外,资金中心加大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将终止职工的提取行为,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现违规的日期算起,该职工三年内将不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5月起兰州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人民网
可以提取,也可以异地购房。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危房鉴定等级C级或C级以上);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置换面积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自建房除外,下同)贷款的;
(六)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七)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八)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九)离休、退休的;
(十)职工死亡的;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单位破产、转制,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的;
(十三)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四)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十五)户口注销,出境定居的;
(十六)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十七)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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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手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20%或以上)、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二手房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二)建造、 翻建自住住房的,在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建设工程(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工程预算书、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工程预算书、修缮费用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四)购买拆迁安置房超出置换面积的,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年内提出申请,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产权置换)、能明确反映安置房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结算清单等相关单据、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以上第(一)条至第(四)条,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及户口簿(户口簿未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需公安部门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首次提供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贷款余额清单(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购房贷款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再次提取提供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贷款余额清单(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
(六)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缴存满3个月租房满6个月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720元/月,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需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再次提取(若住房无变化),提供无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身份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七)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以户为单位,每户提取额度不超过2592元。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贷款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当年物业费发票及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物业费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再次提取若住房无变化的,提供物业费发票及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八)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只可提取一次,需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购买电梯发票、各户分摊费用协议书、不动产权证书(或贷款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九)离休、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或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用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职工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继承人身份证、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未满18周岁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时需提供,如公证部门出具的可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鉴定证书(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级)、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二)单位破产、转制的,需提供政府批准撤销、转制文件或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及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三)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书、本人身份证(若身份证未显示非本市的,可提供户口簿)、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四)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五)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无需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回乡证)、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十六)重大疾病提取的,提取额为自费部分,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凭证(一年内有效,包括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或离婚证)、本人银行储蓄卡。
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或离婚证)及户口簿(户口簿未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需公安部门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本人银行储蓄卡。
(十七)提取业务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委托本单位代办的,需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征求《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条件和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载提取条件和程序.docx)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