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领域,医生和医院是天然垄断者,垄断着信息和技术,药品研发、生产也是天然垄断,再加上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激励机制问题,公共产品、外部性带来的问题,因此市场是失灵的,必须有政府干预才能解决市场这种寡头垄断现象。
政府介入的意思是政府承担对全民的健康保障责任,通过政府力量,建立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健康保障体系。当今社会已经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层次分明的公立医疗服务体系。这个服务体系不仅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还承担医学教育、科研和应急处理的职责。在此基础上,允许、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在监管上,政府主导责无旁贷,包括价格监管、进出许可、质量、数量的管制、反垄断、制定法律法规等。要保重人民能看得起病,能有一个完善的医保体系来来维护普通百姓的医疗问题。政府之所以要介入医疗服务,更重要的考虑是公平。对于需要医疗服务的人,没有支付能力,这时就需要基本医疗服务应该是按需分配,而不是按照经济能力来分配。
我国当前医保项目保障水平都还很低,医保对费用控制作用有限,是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重要原因之一。职工基本医保和公费医疗的人均年医疗费用是城镇无保险人群的3.0和4.7倍。即使按照职工基本医保水平办理全民医保,卫生总费用将达1.7万亿元。
基于我国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少、筹资水平低、服务提供以公立机构为主、管理监督水平不高的现状,政府的适时介入和干预卫生医疗费用是很有必要的。
简述了一下,也不知道你有不用得上了,你看看综合一下吧
医疗是社会福利保障的一部分,将其纳入行政管理的范畴是正当的。为防止药费过高政府干预是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