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打字机的键盘是完全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而打字机是一个机械结构的打字机器,因此如果打字时速度过快,某些键的组合非常容易出现卡键问题。是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发明了QWERTY键盘的布局。
他将最常用的几个字母安置在相反方向,以此最大限度放慢打字时敲键速度,从而避免卡键。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在1868年就这个设计申请了专利,1873年采取这种布局的第一台商用打字机成功地投放市场。
但是,实际使用时人们发现,QWERTY的键盘按键布局方式非常没有效率。例如:一般情况下人们惯用用右手,但使用QWERTY结果的键盘,确使左手负担了57%的工作量。两个小拇指及左无名指都是没有力气的手指,却要频频要使用它们。
使用率仅占整个打字工作的30%左右的字母排被放在了键盘的中列,因此,为了打一个单词,人们经常需要上下往复移动手指。
在1888年全美举行了公开的打字比赛,一个叫做马加林的法院速记员按照明确的指法分工进行盲打,速度非常快,而且错误仅有万分之三,使在场人都惊讶不已。
据记载,当时马加林得到的奖金是500美元, 从这以后很多人开始效仿这种打字方法,盲打技术在专业打字领域大行其道,在美国也开始出现了专门培养打字员的学校。
扩展资料:
记忆电脑键盘上的26个字母的顺序的方法:
1、键盘上字母从上往下:
第一排10个字母: 七(Q)碗(W)鹅(E)肉(R)汤(T),已( Y) 无(U) 一(I)我O 婆(P);
第二排9个字母: 爱(A)上(S)豆(D)腐(F)羹(G),回(H)家(J)快(K)乐(L);
第三排7个字母: 自(Z)行(X)车(C)未(V)帮(B)你(N)买(M);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QWERTY键盘
依据如下:
打乱26个字母的排列顺序,把较常用的字母摆在较笨拙的手指下,比如,字母“O”是英语中第三个使用频率最高的字母,但却把它放在右手的无名指下;字母“S”和“A”,也是使用频率很高的字母,却被交给了最笨拙的左手无名指和小指来击打。
同样理由,使用频率较低的“V”、“J”,“U”等字母却由最灵活的食指来负责。
结果,这种“QWERTY”式组合的键盘就诞生了,并且逐渐定型下来。后来,由于材料工艺的发展,字键的弹回的速度远大于打字员的击键速度,但是键盘字母顺序却无法改动。
记忆电脑键盘上的26个字母的顺序的方法:
1、键盘上字母从上往下:
第一排10个字母: 七(Q)碗(W)鹅(E)肉(R)汤(T),已( Y) 无(U) 一(I)我O 婆(P);
第二排9个字母: 爱(A)上(S)豆(D)腐(F)羹(G),回(H)家(J)快(K)乐(L);
第三排7个字母: 自(Z)行(X)车(C)未(V)帮(B)你(N)买(M);
整篇口诀可以利用咱们精英特的奇象记忆法来记忆:
七碗鹅肉汤,已经无一碗给我的老婆了(全给我喝了)。老婆却说:“我爱上喝豆腐羹了。你回家我就快乐。”过了一会儿,老婆说:“对不起,你要的自行车,我未帮你买。”
键盘的英文字母排序是由被称作「打字机之父」的美国人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决定的,原因就有以下解释:
最早的键盘可能是出现在17世纪初,那时的欧洲就有人发明了格式不太成熟的打字机,键盘就是应用在这些打字机上的。在1868年,被称作「打字机之父」的美国人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获得了打字机模型专利幷取得打字机的经营权。随后几年,人们设计出实用形式的现代打字机幷首次规范了键盘基本格局,即出现了现在的「QWERTY」键盘。但目前使用更广泛的电脑键盘,人们通常称为「keyboard」。
我们现在所使用的电脑键盘上,从A到Z的英文字母按键幷不像注音符号是按顺序排列的。现在全世界通用的英文电脑键盘排列法叫「快蹄键盘」(QWERTY,这六个字母就是键盘第一列的前六个字母),这种键盘的排列方式其实是从过去的打字机键盘沿袭下来的。这种排法是延续打字机的设计,主要是为了避免当时打字机按键的机械杆在打字时会互相碰撞导致故障而设计的。
键盘早在 1868 年出现于由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所发明的机动打字机, 当时的键盘是由26 个英文字母顺序排列的按钮所组成。打字时, 按下的键会引动字棒打印在纸上。经过人们熟习应用, 打字速度加快, 机动字捧追不上人手打字速度经常交叠在一起, 甚至互相拍打而损坏。为解决此问题, 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 想办法减慢打字的速度, 他将较常用的键设计在较外边, 较不常用的放在中间, 这就是今日常见的键盘了。
QWERTY键盘
为什么要将键盘规范成现在这种的「QWERTY」键盘按键布局呢?这是因为,一开始打字机的键盘是完全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而打字机是一个机械结构的打字机器,因此如果打字时速度过快,某些键的组合非常容易出现卡键问题。是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发明了QWERTY键盘的布局,他将最常用的几个字母安置在相反方向,以此最大限度放慢打字时敲键速度,从而避免卡键。克里斯托夫.拉森.肖尔斯在1868年就这个设计申请了专利,1873年采取这种布局的第一台商用打字机成功地投放市场。
但是,实际使用时人们发现,QWERTY的键盘按键布局方式非常没有效率。例如:一般情况下人们惯用用右手,但使用QWERTY结果的键盘,确使左手负担了57%的工作量。两个小拇指及左无名指都是没有力气的手指,却要频频要使用它们。使用率仅占整个打字工作的30%左右的字母排被放在了键盘的中列,因此,为了打一个单词,人们经常需要上下往复移动手指。
在1888年全美举行了公开的打字比赛,一个叫做马加林的法院速记员按照明确的指法分工进行盲打,速度非常快,而且错误仅有万分之三,使在场人都惊讶不已。据记载,当时马加林得到的奖金是500美元, 从这以后很多人开始效仿这种打字方法,盲打技术在专业打字领域大行其道,在美国也开始出现了专门培养打字员的学校。
DVORAK式键盘
由于上述的盲打技术的广泛使用,打字机的打字速度基本可以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了。然而,一个叫德沃拉克(Dvorak)的华盛顿人在1934年,又发明了一种新的键盘排列方法。这种设计的键盘使左右手能交替敲击键盘,可以缩短一半的训练周期,平均打字速度也提高了约1/3。DVORAK式键盘布局原则是:一、尽量让左右手交替来击打键盘,避免单手连击;二、将越排击键平均移动距离尽量缩短;三、将最常用到的字母排列在导键的位置上。
Windows中已经内置了对「DVORAK」键盘的支持,点击「控制面板-键盘」,进入「输入法区域设置」选项,接著单击「添加」按钮,将「输入法区域设置」设置为「英语(美国)」,幷在「键盘布局/输入法」栏内找到「美国英语-DVORAK」,确认后,便变成「DVORAK」键盘。
MALT键盘
后来,莫尔特(Lillian Malt)又设计了比「DVORAK」键盘更加合理、高效的「MALT」键盘。莫尔特改变了原本交错的字键行列,「后退键」(Backspace)及其它原本远离键盘中心的键更容易触到,打字时拇指的使用频率也更高了。但「MALT」键盘幷没能得到广泛地应用。
大家应该都知道,这电脑上的字母都是乱序的,我们也一直是这么打的字,小编从小就对这个一直有所疑问,为什么电脑键盘上的字母都是按顺序ABCDEFG排列,而是乱序瞎排的呢?
键盘的字母为什么是乱序的,而不是ABCD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