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有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第二十一条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同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
其实。安全气囊是可以加装的。但是考虑到安全性和责任归属的问题,一般很少地方有这方面加装的服务,因为安全气囊的加装需要申报车管所,同意后才能加装。否则属于非法改装。另外,加装安全气囊的责任归属不明显,真正问题出现的时候,假设安全气囊没有顺利爆开,责任应该谁来负责?成为一个争辩性的问题。再有,加装安全气囊成本较高,不划算。所以,在么有安全气囊配置的车型基础上加装安全气囊的行为并不普遍,也不支持,只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不可以的。1.安全性没有保障。2.汽车的安全设备规定不可以任意改动。3.稳定性不如原厂。4.私装成本并不划算。
1。在整车设计过程中,给预留了加装安全气囊的空间,就可装,如果没有留空间,就加不了,
2。另安全气囊最好不要自己加装,安全气囊起爆要求较高的,如起爆时间,起爆减速度,起爆的角度等等,都要重点进行实车测定,大概测定要进行十四辆的碰撞试验,才能设定要相关参数,要很多工作的,
3。如自己加装安全气囊,参数设定不好,不是起安全保护作用,没准会留下安全隐患,如:在行车过程,加装的安全气囊有可能突然起爆,会遮挡司机的视野,有可能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