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案件上诉后,上级法院必须审理。
但再审只是法院纠正错误裁判的一种救济程序,当事人的申诉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受理申诉后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将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
向法院提出的申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成立的则进入再审。检察机关和法院认为申诉不成立的将作不予抗诉决定和驳回申诉。
应当强调的是,申诉成立进入再审也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实体处理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再审审理,案件进入再审不必然的会导致案件改判,如果案件经过再审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恰当的话,再审就会维持原判。
当事人只有在有充足的证据证实原判决确实错误或有新证据、新情况出现的时候,申诉或申请再审才会有一定的意义。
扩展资料:
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参考资料:法律教育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
拿到判决书以后,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对判决的结果不服,都可以上诉。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判决书最后会写清楚,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并且缴纳上诉费。
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处理。
二、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从宣判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终审判决不服,可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诉。
在申诉期间,不影响终审判决的执行。
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再审的,可依法裁定暂时中止原判决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我国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
(1)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其中,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10天,裁定的上诉期为5天。上级法院的第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也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在上诉时应注意:①只能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上诉,不得越级上诉。②上诉的主体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和刑事案件的被告或自诉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如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应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而不能直接上诉。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都可对民事案件部分提出上诉。
(2)申请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提出再审申请的时间为判决生效后2年内。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不受时间限制,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
立案二庭朱开颜法官说: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案件上诉后,上级法院必须审理。但再审只是法院纠正错误裁判的一种救济程序,当事人的申诉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受理申诉后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将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必须再审。向法院提出的申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成立的则进入再审。检察机关和法院认为申诉不成立的将作不予抗诉决定和驳回申诉。应当强调的是,申诉成立进入再审也仅仅是一种程序上的审查,实体处理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再审审理,案件进入再审不必然的会导致案件改判,如果案件经过再审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恰当的话,再审就会维持原判。当事人只有在有充足的证据证实原判决确实错误或有新证据、新情况出现的时候,申诉或申请再审才会有一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