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绎推理
演绎是一个逻辑学概念,即所谓的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经过不断推导,得出具体或个别结论的过程。
一个人如果经常使用演绎推理,能够让自己的思维方式更加严谨,更加严密,也更具有一致性。
推导是紧密联系,环环相扣,一环套一环的。在推理中,前提和结论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关系,或因果,或递进,或转折,如果这些关系在推理过程中经不起推敲,必然会形成逻辑错误,使推理不再成立。
演绎的思维方式有很多,包括三段式推理、常见式推理、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关系推理等,但最常见的还是三段式推理和常见式推理。
二、三段式推理
三段式推理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三段论,它把推理过程分为三段,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第一段是大前提,即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第二段是小前提,属于事实的子范畴,就像一个圆中的一部分。大前提与小前提是一种包括与被包含的关系。第三段是结论,即根据相关性得出的结论。
在三段式中,大前提正确与否,对整个推理过程至关重要。不同的大前提体现着不同的价值观,是导致言行相去甚远的关键因素。
我们实现自我成长、领导下属、培养学生、教育孩子,都应该以正确的大前提为基础。树立正确的大前提,是保证工作生活顺利进行的关键。
在三段式的推理中,规则是最重要的,如果规则已经确定,那么结论就会顺理成章地被推导出来。如果规则一开始就是错的,那么推理也就会全错。如果一个人的价值观,包括他认可的规则是错的,在不同的情境下,在不同的外部环境中,他做出的决策就可能是错误的。
有些时候,三段式并非三段全部都要写出来。对于一些理所当然的大前提,有时可能不会写出来,但也仍属于三段式推理。能够准确找出隐藏的大前提,确认推理是否正确,是提升逻辑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的有效方式。
演绎推理是由普通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
1.三段论
三段论是指由两个简单判断作前提和一个简单判断作结论组成的演绎推理。三段论中三个简单判断只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每个概念都重复出现一次。这三个概念都有专门名称:结论中的宾词叫“大词”,结论中的主词叫“小词”,结论不出现的那个概念叫“中词”,在两个前提中,包含大词的叫“大前提”,包含小词的叫“小前提”。例如:
运用三段论,前提必须真实,符合客观实际,否则就推不出正确的结论。
为了语言简洁,我们说话,写文章用到三段论大都采取了省略形式,有的省略大前提,有的省略小前提,有时省略不言而喻的结论。
如“我是共青团员,应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这个推理,省略了大前提“共青团员应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也可以省略小前提,表述为“共青团员应该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我就应该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又如,“语文课是中等专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文化基础课一定要学好”,只有两个前提,而结论“语文课一定要学好”不言而喻,所以省略了。
2.假言推理
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演绎推理。假言推理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两种。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肯定大前提的后件;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否定大前提的前件。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如果要搞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我们要搞四个现代化,所以,我们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如果一个图形是正方形,那么它的四边相等;这个图形四边不相等,所以,它不是正方形。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要肯定大前提的前件;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要否定大前提的后件。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只有肥料足,菜才长得好;这块地的菜长得好,所以,这块地肥料足。
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这次育种没有达到一定的温度,所以,种子没有发芽。
3.选言推理
选言推理是以选言判断为前提的演绎推理。选言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两种。
(1)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否定了其中一个(或一部分)选言肢,结论就要肯定剩下的一个选言肢。
例如:
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或者是前提不正确,或者是推理不符合规则;这个三段论的前提是正确的,所以,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是推理不符合规则。
(2)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是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肯定其中的一个选言肢,结论则否定其它选言肢;小前提否定除其中一个以外的选言肢,结论则肯定剩下的那个选言肢。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一个词,或者是褒义的、或者是贬义的,或者是中性的。“结果”是个中性词,所以,“结果”不是褒义词,也不是贬义词。
一个三角形,或者是锐角三角形,或者是钝角三角形,或者是直角三角形。这个三角形不是锐角三角形和直角三角形,所以,它是个钝角三角形。
三段论是指由两个简单判断作前提和一个简单判断作结论组成的演绎推理。三段论中三个简单判断只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每个概念都重复出现一次。这三个概念都有专门名称:结论中的宾词叫“大词”,结论中的主词叫“小词”,结论不出现的那个概念叫“中词”,在两个前提中,包含大词的叫“大前提”,包含小词的叫“小前提”。例如:
运用三段论,前提必须真实,符合客观实际,否则就推不出正确的结论。
为了语言简洁,我们说话,写文章用到三段论大都采取了省略形式,有的省略大前提,有的省略小前提,有时省略不言而喻的结论。
如“我是共青团员,应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这个推理,省略了大前提“共青团员应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也可以省略小前提,表述为“共青团员应该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我就应该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又如,“语文课是中等专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文化基础课一定要学好”,只有两个前提,而结论“语文课一定要学好”不言而喻,所以省略了。
假言推理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演绎推理。假言推理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两种。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肯定大前提的后件;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否定大前提的前件。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如果要搞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我们要搞四个现代化,所以,我们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如果一个图形是正方形,那么它的四边相等;这个图形四边不相等,所以,它不是正方形。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要肯定大前提的前件;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要否定大前提的后件。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只有肥料足,菜才长得好;这块地的菜长得好,所以,这块地肥料足。
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这次育种没有达到一定的温度,所以,种子没有发芽。
选言推理是以选言判断为前提的演绎推理。选言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两种。
(1)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否定了其中一个(或一部分)选言肢,结论就要肯定剩下的一个选言肢。
例如:
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或者是前提不正确,或者是推理不符合规则;这个三段论的前提是正确的,所以,这个三段论的错误是推理不符合规则。
(2)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是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肯定其中的一个选言肢,结论则否定其它选言肢;小前提否定除其中一个以外的选言肢,结论则肯定剩下的那个选言肢。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一个词,或者是褒义的、或者是贬义的,或者是中性的。“结果”是个中性词,所以,“结果”不是褒义词,也不是贬义词。
一个三角形,或者是锐角三角形,或者是钝角三角形,或者是直角三角形。这个三角形不是锐角三角形和直角三角形,所以,它是个钝角三角形。
矛盾关系是指两个语句或命题之间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不能同真,就是说当其中一个命题真时,另一个命题必假;不能同假,就是说当其中一个命题假时,另一个命题必真。例如,“我们单位所有职工都买了保险”与“我们单位有些职工没有买保险”之间是矛盾关系,“我们单位所有职工都没有买保险”与“我们单位有些职工买了保险”之间也是矛盾关系,“张云是总经理”与“张云不是总经理”之间也具有矛盾关系。
根据直言命题之间的矛盾关系必有一真,必有一假,我们可以求解一些问题
推理,按推理过程的思维方向划分,主要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演绎推理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和推理。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
好深奥的问题哦。
其实只要到百度去查下,就可以了。
只是前两位都已经给出那么详细的答案了。
那我也不用多说什么了。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