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互相喜欢我觉得不合适,若是双方喜欢的死去活来,没有对方就没法生活,又何来性格不合之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为了爱情可以改变一切。生活中我们会发现一件比较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同化现象,那就是夫妻或长期在一起的男女朋友会在一些动作甚至面部表情都会慢慢变得很相像,这就是爱情的力量,为对方而改变。什么性格不合,和平分手,只是不为双方颜面受损而进行的一种粉饰罢了
喜欢,和在一起并不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喜欢一个人要和另一个人生活,不避免生活上的摩擦,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容忍的,可以磨合在一起。在一起不会避免在生活物质等方面的不如意,不能忍受,所以性格不和而和平分手。
性格不合,对恋爱与婚姻破坏性特别大,理智的分开,等于挽救了你们两个人
在一起太累。
我刚刚分手了,两个人都互相喜欢过,也都付出过,可是我们真的不合适,我努力为她改变,可是很多我们都改不了的,我们真心相恋,和平分手,虽然遗憾,但都不后悔,江湖这么大,朋友,遇见你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