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冲突的。
助学贷款需要办理手续:
(一)申请 申请贷款的同学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级评议推荐。院系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初审并按时向学生处报送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确定学生贷款见证人 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人一般为2人,分别是班主任或辅导员1人,院系**总支办1人。
(三)学生必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1、填写完毕的《国家助学申请表》一式2份(不能为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复印件一式2份;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
6、个人书面贷款申请1份;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校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各院系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贷款学生名单。
(五)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贷款学生资料及所填的申请表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一式4份。
(六)银行发放助学贷款 根据合同所签金额,贷款银行按学年直接将本学年的贷款划入借款人在学校指定的帐户。
(七)贷款合同的变更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原因需提前还款,可随时到银行变更合同,将已获得的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如遇特殊原因需终止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或学校向银行提出,并相应地变更合同,再由学生本人到银行履行相关手续。
2、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补办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
(八)已获银行贷款的学生应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之前将应交的贷款利息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上(可在贷款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存入)。
国家助学金申请: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困难认定申请表”(或其他有效贫困证明),并且经过班级、院系和学校评议、审核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在校学生
2、向辅导员提出申请,下载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辅导员。
3、待班级助学金名额分配后,辅导员根据名额,组织评定小组在所有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贫困学生中进行评选,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学生平时在校品行等方面,评定出一、二、三等助学金获得者。在班级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对全校助学金获得者进行汇总,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审核。
国家助学金(具体来说是补助生活费性质的)和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上学的,限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不包括生活费啊)是不同性质的,两者不冲突。国家助学金涉及到入学时学校评估组对你的家庭困难认定等级(特困,一般困难等,然后再结合学生自身的表现,依申请给予。
申请助学贷款和入校后的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都是不冲突的,三者都可同时有,不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学习成绩要求较高,我就是三者兼申请的。后两者为助学和奖学性质,不需要还的。
不知道你所在的学校具体操作是怎么样,反正我们学校没有限制,不过各方面表面的确有一定的要求。加油吧~
完全不会哈,只是贷款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还清,助学金就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