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到法院起诉有用吗

2024-10-28 0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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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法一概而论,但原则上,欠条或借条,这是民间借贷关系中最重要的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制度,能否胜诉,还要看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第4款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二条第一款: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4、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回答2:

首先欠条是证据,凭借借条是可以起诉的,但是民事诉讼有一个时效问题,超过二年就失去了胜诉权(人身伤害,产品质量等为一年),虽然法院能够受理,除非对方承认并同意还款的例处,当然打借条的期限和诉讼时效还是有区别,举例说明,如果欠条规定对方一年后还款,那么你说的两年时间,计算诉讼时效时应为一年(应从还款期满到起诉时的这段时间为诉讼的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