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销售量×平均销售价格。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100/(1-0.4)=166.7(销售价) 验算:(166.7-100)/166.7*100=40%
销售额计算的公式如下:
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2、 含税的销售额=销售额*(1+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⑤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消费税税金。由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急症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扩展资料:
企业的产品,要有好的销售额,首先一定要做好产品自身,产品的质量是最关键的一点,一款连质量都无法保证的产品是不会获得用户青睐的,即便是一时风靡,但是却断了所有退路,如曾经风光一时的三鹿。所以说,要想提升销售额,一定要严把质量关。
卖出去产品,并不是企业销售的结束,或者说,仅仅只是销售的开始。一款好的产品,不仅体现在过硬的品质上,更体现在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上。售后服务做到位,用户的口碑好了,就会为你带来更多的用户,这也算是一种小范围的口碑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额
100/(1-0.4)=166.7(销售价) 验算:(166.7-100)/166.7*100=40%
销售额计算的公式如下:
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2、 含税的销售额=销售额*(1+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⑤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消费税税金。由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急症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扩展资料:
定义
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计算方法:销售额=销售量×平均销售价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额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们常常听见某某人说“销售额”,请问,什么是销售额?怎么计算?
专业解答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上面提到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销售额=销售量×平均销售价格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含税的销售额=销售额*(1+税率)
4、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5、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6、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 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