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存在一定的风险,简单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并购过程存在的风险点:第一、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现实中比较多的是被收购一方隐瞒一些影响交易谈判和价格的不利信息,比如对外担保、对外债务、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等,等完成并购后,给目标公司埋下巨大潜伏债务,使得并购公司代价惨重。第二、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这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一致行动等方面导致收购失败。第三,公司并购可能产生的纠纷主要有:产权不明、主体不具备资格导致的纠纷;行政干预纠纷;利用并购进行欺诈的纠纷;员工安置纠纷等。
意义如下:
①以较低的价格购入资产;
②获得重要的生产要素,如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
③扩大企业规模,产生协同效应,体现规模效益;
④获得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增强竞争能力;
⑤实现多元化经营,降低经营风险;
⑥适时进入新行业,降低投资成本,投资见效快; 等等。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兼并具有如下好处:
①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②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提高宏观经济效益;
③避免剧烈的社会动荡,事实上,兼并所造成的社会震动远低于破产; 等等。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兼并的初始目的在于消灭亏损企业和濒临破产企业,甩除包袱。对于那此负债率高、亏损严重而又没有完全丧失生命力的企业,由优势企业对其进行兼并。
随着兼并的逐渐开展和规范,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把兼并作为一种提高存量资产运行效率、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措施。由于兼并符合中央关于“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战略方针,是公有制的多种实现方式之一,当前已成为加快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途径。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
由于规模经济、交易成本、价值低估以及代理理论等的长足发展,使得企业并购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非常迅速,成为西方经济学最活跃的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