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被用工单位裁员,应由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劳务派遣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工作的单位是用工单位,被工作单位裁员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不存在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应当由派遣单位另行安排工作。派遣单位没有另行安排工作期间,应当向劳动者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当有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因为你是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索取,不能直接找用人单位。2、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以后,可以找用人单位返还,通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前有协议,协议上应当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