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规定,“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接收手续和户粮关系”。第四十五条规定“毕业生就业后,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龄从报到之日计算”。如果工作单位接收人事关系和档案,直接持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如果工作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不能接收人事关系和档案,需要去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关系挂靠,建立人事关系,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管理。人事关系挂靠可以在户籍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在工作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您可以分别向湖北和深圳的人事代理机构了解具体要求,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选择。
补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在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按下列原则办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由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国家教委审批并下达调整计划,学校所在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按照调整计划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这些是原则规定,而且社会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现实中很多地区在执行时可能已经放松和放开限制。您还是得先落实人事关系管理单位,要么是工作单位,要么是人事代理机构。落实人事关系管理单位后,再根据其要求确定是否要办理改派。如果其没有要求改派,使用现有的报到证也是可以的。
1.公司不接受可以让公司开具证明,把档案存放在公司所在地(或是工作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拿着公司的劳动合同去公司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去那里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3.拿着公司的劳动合同去公司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去那里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如果单位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且有档案管理权,剩下的事情会由他们解决的,你大可放心。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只要你报到证上面写明的报到单位是这个企业,档案将由学校寄往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你可以跟人事部门沟通下此事。
个人经报到经历总结:
如果在毕业前已经有工作了,单位能有资质投收档案,那么档案就报到到单位,写工作单位就可以了,就没事了。如果单位没有资质接收,那么还是写工作单位,不过过你毕业后(前)回单位后,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局去办理单位的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三份拿回公司盖公章即可,完成后就可以拿报到证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局报到了。报到细节(准备材料什么的,填表什么的)请咨询当然人力局。
说句实话,把自己的情况和当地人力资源局说清楚,他们会话诉你怎么做的,一步步来,很简单的,不要怕麻烦。一定要亲历亲为哦,你不去办没人会通知你,叫你的,自已去跑所有环节,该找哪个部门就去找哪个部门。报到完成后,日后就轻松多了,就是开始烦点(如果工作单位没有资质接收)。
你按照报到证上面规定的时间内去报到就可以了,回原籍的报到证一般只能打到市一级人才市场,显然你们学校省事了,给你打到省里了,你可以考虑转到你们县一级,到时候给对方说明情况可以转到原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