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人或者车辆为什么要靠右行呢?↓
规定人或者车辆为什么要靠右行呢??是因为日出和日落的原因么???呵呵。。 补充问题那遵照的惯例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靠左走还是靠右走?绝大多数人都会立即反应到“行人靠右”的不二准则。
行人靠右,这样熟练的教导不仅见诸于幼儿园阿姨和父母的口中,也常出现于一些宣传教化的文字作品里。虽如此,这一影响我们多年的制度却并未取得国家的法规支持;即使有“靠右走”的规定,却也是对于机动车而言,并未约束行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涉及到“靠右”关键词的条款有第四十九条。该条规定,“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须减速靠右通过,并注意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这是对车不对人的。在约束行人的第六十三条中,倒是有如下条款:“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需要注意的是,规定只是指出要靠边行走,左或者右则未限定。另一处约束行人靠边的条款见于第六十四条:“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同样,也只是约束列队行进的行人,并且使用了“可以”这一建议性词汇。
然而管理法规上的语焉不详并没有阻挡“行人靠右”成为我国道路通行制度中的金科玉律。任意截取一个我们日常通行道路的横断面,你会毫无悬念地发现行人及其自行车在靠右方向的流量占据了绝对份额。
为什么不能靠左呢?这样的疑问并非今日才发出。
1999年4月15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期间,《中国青年报》刊出一则关于“人大代表提出‘行人和自行车能否右行改左行’议案”的消息。文中说,多年来,我国交通规则一直规定,机动车、行人和自行车等沿道路右侧同方向前行。但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新乡京华实业公司女经理刘志华等31人提出一件议案:为了减少交通事故,保障行人安全,国家能否在继续规定机动车右行的同时,将行人改为与机动车逆向靠左行走。刘志华等人认为,目前,我国道路特别是农村公路交通事故频发,致人伤亡的一大原因是,机动车与行人、自行车“不合理”地同侧、同方向前行。行人、骑车人由于不了解身后动向,无法主动避让,常因身后不规则行驶的车辆碰撞、擦挂而丧生或致残;或者行人、骑车者突然抢行或猛拐,使其身后的机动车驾驶员措手不及,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行人、自行车改为与机动车反方向的左行,一般就能眼观来车动向,遇情况时主动避让,大大增加交通安全系数,减少事故发生。
刘志华称,她领衔的这份议案是以河南原阳一位叫王国栋的农民的研究成果的基础形成的。王国栋所在的村紧邻107国道,其所见的交通事故促成了他的研究。
王国栋,河南省农民,他从他的亲友、同乡遭遇的九宗车祸中悟出:机动车与行人、自行车同侧、同方向前行,行人、骑车人由于不了解身后动向,无法主动避让,常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他苦苦思索后突发奇想:能不能汽车仍靠右行驶,行人和自行车改为在两侧靠左和车逆行?他到107国道试验了多天,结果发现,行人和自行车靠左行不仅可以观察迎面来车的情况,一旦有危险下自行车时,人下到了自行车的左侧,可以迅速向外侧(即左侧)逃生!“如果能让国家改改交通规则,叫行人和自行车靠左走,不是更安全了吗?”
王国栋为自己的想法,撰写了第一篇论文《行人靠右走,危险随时——交通事故引发的思考》。我国现行的交通规则是机动车靠右侧,行人也靠右侧,同侧人车顺向并行。而王国栋设计的方案是:机动车靠右侧,行人(非机动车)靠左侧,同侧人车逆向行进。王国栋把他的方案和现行方案作了对比,并分别总结分析出“二十利”、“二十弊”。
王国栋认为自己的方案是最佳方案。 他的方案让对行人安全威胁较大的同侧机动车都从迎面驶来,便于行人充分发挥善于从正面观察事物、并能及时准确地作出应变反应的长处,避开行人因背后无眼,无法观察背后事变的弱点,可使行人较为主动,此时背后虽仍有来车,但因基本上都是靠对侧行驶的,故对本侧行人安全威胁不大,而且,按他的方案,直行时行人少有挡道,司机无须频繁鸣笛,可减少噪音,在城市普遍实行禁鸣之后,因行人对来车一目了然,很少有人挡道,对禁鸣工作有利,同理,可相对减少机动车刹车及变速次数,可降低车辆磨损及油耗,也能减轻环境污染。尤其在乡间公路,行人若需右转弯过路时,由于对其威胁较大的同侧机动车都迎面而来,便于察看,可选择适当时机转弯,这样,对侧车虽来自背后,但由于转体后可使视角扩大,要看准横过时机并不难。另外,由于骑车人习惯从左侧上下,行进中机动车一旦对行人构成威胁,行人下自行车后,自行车夹在机动车和行人中间,机动车不易伤着行人……
此文后来发表在1998年第10期《道路交通管理》杂志杂志的第28页上,改标题为《略论非机动车和行人改为左行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被删改为区区五六百字。
王国栋并不孤独,还有一部分人也在用自己的研究表达对“靠右走”的不满。他们认为:这个制度安排不科学。理由是:当人靠右走时,与他同一方向走的车辆也靠右走。行人看到迎面开来的车是离自己较远的左边,并不自己构成威胁。相反,与同方向行走、在后面的车辆,行人是看不到的。这些车辆对行人的威胁是非常大的。如果将制度修改为:行人靠左走,机动车靠右走,行人的交通安全系数就会提高。而且由于我国驾驶员位置居左,新手一般对左边的距离掌握尚好,但对右边车距难以掌握。往往已很靠右,他们却无感觉。很容易令车子的右边撞上路牙或其他矮小不易见到的东西,甚至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碰撞。
王国栋和他的同道们言之凿凿,并付诸行动于推动右行制度的改革当中,然而时至今日,他们的事迹与声音也仍然只能停留在故纸堆与陈旧的网页里面。
那么,阻挡人们“靠左走”的理由在哪里呢?或者只是习惯的惰性使然?
环顾四邻,异于我们这种习惯的国家不在少数:新马泰等英系国汽车是左侧通行,印尼虽然汽车靠右行人却靠左。可惜我们在建设我们自己的交通制度时,并没有引用上述这些邻居的习惯。
靠左走与靠右走的讨论进行到这里,激进一些的观点极有可能会将问题提升到人本位与车本位之争。我国公路交通建设肇始,双向车道少有隔离带,会车是行车司机首需解决的问题,右侧行人尤其是与行人混杂的自行车则需配合机动车同向行进。这样的状态延续至今,车本位已经开始受到人本位的冲击。
现在还无法预料右行规则将会坚持多久,但如果非要保持这一规则不变的话,倒不妨再放眼看得更远,了解一下与我们同样遵守右行规则的美国。
美国的交通规则不是由联邦政府制订的,而是3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各自制定的。除了州的交通规则外,县、镇、区及市政府也执行当地的规则。但这些林林总总的规则总游离不出一个主题,那就是“行人优先、汽车让人”的交通规则基本原则。虽然美国行人和车辆一律靠右走,但行车司机必须时刻留意路边行人。行人只要一走上人行横道,一切大小车辆必须停下来让路。行人之所以受到如此尊重,是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法律总是对行人更为有利。
但愿含混的“靠左走”“靠右走”之争早有法规的明文定论,再或者,多一些尊重人的条文出来。
因为中国的交通法规规定是右侧通行
因为驾驶室在左面,错车时便于驾驶员判断2车的距离....
因为美国是靠左行 的, 而 中国以前一直反美 , 所以就靠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