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4年9月1号开始。
目标:到2000年,普及地区人口覆盖率为85%,初中阶段入学率(注)争取达到85%左右,在校生达到5500万人左右。
按上述指标,到2000年,我国小学和初中阶段的规模是:
小学:适龄儿童1.349亿人,入学率为99%,考虑到部分超龄儿童在小学继续就读等情况,到2000年在校生预计达到1.35亿人,比1993年净增小学生1079万人,平均年递增1.19%。
初中阶段:13周岁~15周岁适龄少年为6568万人,在校生将比1993年增加1360万人,平均年递增4.15%。
85%初中阶段入学率是指毛入学率,是全国的平均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实现。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中国通过《义务教育法》;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2008年秋,城市义务教育实现全免费。对于实施了22年的义务教育政策来说,这是一块铭刻着“实至名归”字样的里程碑。
从明年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