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许可证名称为什么和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同?

2024-11-07 2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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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是由申请人的办事顺序和医疗机构许可证审批机关把关不严造成的。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娱乐场所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等31项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将其作为登记前置,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办理营业执照的先后顺序是: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涉及前置审批手续的,应该先到工商部门核准字号名称,申请人持工商部门出具的《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前置审批文件办好后再持《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前置审批文件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你可能先办了卫生部门的许可证后再去办的营业执照,这样就会不一致。如果你先在工商部门核了名称、而卫生部门没有按照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发证,可以申请卫生部门变更。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属登记机关管辖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不属登记机关管辖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登记和企业名称核准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企业拟变更的名称进行初审,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上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的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登记机关应当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情况送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先照后证

回答2:

这是由申请人的办事顺序和医疗机构许可证审批机关把关不严造成的。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的先后顺序是: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涉及前置审批手续的,应该先到工商部门核准字号名称,申请人持工商部门出具的《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文件,前置审批文件办好后再持《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前置审批文件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回答3:

1、民营医疗机构办理证照的程序是:先到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凭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如**门诊有限公司)到卫生部门办理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名称应当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2、你可能先办了卫生部门的许可证后再去办的营业执照,这样就会不一致。如果你先在工商部门核了名称、而卫生部门没有按照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发证,可以申请卫生部门变更。3、还有一种情况,可能你增加了新的门诊部,这样一来,就会出现总部的名称叫“**有限公司”,而新设的门诊部叫“**门诊部”。如果是这种情况,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登记。

回答4: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中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明确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卫生行政部门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在医疗机构命名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对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进行登记、管理。而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12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对医疗机构进行命名。其中,第四十一条第五项规定“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也就是说,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需冠行政区划名称,非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不能冠行政区划名称。这种情况需国家部委之间进行协调、统一。

回答5:

应该是一样的,我想是办两张证的时候有一张写错了,请确认你们用的是哪个名称,然后哪那张不一样的办证机关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