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中考唐山丰南二中录取分数线

2024-11-20 05: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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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可以,我觉得行,510分,恩!

回答2:

2008分数线
510,分不低了,应该能进
拨打声讯电话16888088,16816863 可以查询到

能超过560分数段就一定没有问题,肯定过了!

丰 南 区 教 育 局

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07年4月11日)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我区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等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学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且“两考”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的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占30分,笔试部分占90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仪器电教站另行下文。
毕业考试全区统一命题,由学校组织实施,区教育局派人巡视监察。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安排在2007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毕业考试成绩全部录入微机,各校要在6月上旬将成绩软盘报教育科。
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经分流的九年级学生,其毕业考试按唐教字[2003]4号文件执行。
(二)升学考试科目的设置及考试组织
1.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共五个科目。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总分为600分。
我区中考仍然进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满分20分,并记入中考总分。报考丰南区内学校,录取总分含信息技术考试分数,满分620分。
2.考试组织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英语含听力考试。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I和卷II两部分,其中卷I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II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互相抄袭和相互借阅教科书。
3.考试安排
五年制师范(只招学前教育专业,下同)及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普通高中、中专、中技和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试卷。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5日,每科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24日

6月25日

上午

9:00-11:00 语文

9:00-11:00英语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下午

2:00-4:00数学

2:00-4:00理科综合

4:30-6:30文科综合

(开卷考试)

八年级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在6月26日进行。组织方法同今年中考。
信息技术考试于5月中旬考试,考试成绩并入中考成绩库。考试时间和组织方法由仪器电教站另行下文。
(三)升学考试的命题及其管理
具体要求按省教育厅冀教基[2007]13号文件执行。
(四)考试、阅卷、登统
考试、阅卷、登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能参与考试、阅卷、登统等工作;初三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担任主、监考和考务工作;本校教师不安排在本校监考;每个考场的主监考必须是外乡镇的三个学校的教师。考试结束及时组织阅卷,今年将继续加大评卷监察、复查工作的力度,分科设立评卷复查组。评卷结束后,再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最后组织人员进行微机录入,保证评卷结果客观、公正。
考试成绩由毕业学校通知考生。
二、毕业标准及证书颁发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达到C等以上(含C等级)。
2.毕业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毕业考试科目的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合格线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划定。修业期满但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发肄业证书。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区参加中考人数预计5600人左右,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375人,职业类学校招生1310人,区内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表3;五年制师范、高职班、省市属中专、技校全市统一录取,预计从我区招生500人,具体招生计划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⒈普通高中招生
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的平衡发展,今年我区将一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不含特长生)分配到初中各校。分配时以各初中现有初三应届在校生数与职业学校春招报到人数之和(称为实际人数)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以星级学校评估结果为分配权重系数。具体实施办法区教育局另发文件。
报考一中公助考生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见(《丰南区教育局关于2007年中考报考一中公助考生资格认定的规定》)。
今年我区招生计划:一中招生1025人,二中招生1100人,大新庄高中招生450人,钱营高中招生300人,唐坊高中招生500人。根据唐教字(2007)12号文件精神,我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音体美特长生)分为公助生和择校生两部分,择校生占招生计划的30%,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政府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
我区一中今年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25人,其中篮球8人(男女各4人),短跑5人(男3人,女2人),长跑4人(男女各2人),投掷3人(男1人,女2人),跳跃5人(男3人,女2人)。二中继续开办特长班,招收音、美、体特长生180人。体育招30人,其中篮球10人(男女各5人),投掷4人(男女各2人),短跑4人(男女各2人),跳跃4人(男女各2人),中长跑4人(男女各2人),余下4人最后录取,不分项目,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统一录取;音乐招50人,其中声乐招30人,舞蹈招10人,器乐招2人,余下8人最后录取,不分项目,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统一录取;美术招100人。大新庄招音乐10人、体育20人、美术20人;唐坊招音乐5人、体育10人、美术20人;钱营高中招音乐10人、体育10人、美术40人。报考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者,应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知)。没有特长生志愿,或有志愿专业加试不合格者,不得按特长生录取。
开滦二中东校、唐山十六中、开平自强高中继续举办宏志班,分别面向全市招生55人、50人和50人。唐山十中举办美术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30人。宏志班录取的新生免交三年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招生简章。
座落在我区的唐山博达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2.五年制师范、高职班、省专、市专、技校招生
五年制师范、省市属高职、省市属中专、技校的招生录取办法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
⒈报名条件
凡具有我区正式户口的九年级在籍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均可报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二中)和五年制师范学校、“3+2”及五年一贯制高职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取消应届生注册招生。
允许往届初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省内、省外不限)、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并取消年龄限制。
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报名,学籍所在校和户籍所在地原则上应一致。往届生、同等学力者在户口所在地中学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在就近中学报名;外地来我区投资人员子女,提供监护人申请、临时户口、身份证明、注册资金证明、近一年的缴税证明等文件(以上材料务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区招生办),经区招生办批准后,可在我区现就读学校报名考试,并不受志愿限制。
其他特殊情况需在我区借考的,不允许报考一中、二中和五年制师范学校。
已取得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正式学籍者,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
我区中考管理体制按行政区划变更前的原建制不变,考生选报志愿的范围与往年相同。
原滨海镇考生,仍在我区报名参加中考;户口在原市区的开滦十六中考生,今年中考报名仍延续去年的办法:考生根据自己意愿可以选报唐山市市区志愿,也可以选报我区志愿,但两者不能兼报,选报市区志愿的考生,按唐山市市区规定填报志愿,在我区单独编场考试,由市招办组织阅卷,参加市区招生学校录取。原开滦十六中的学生无论选哪个区域报名,都不能更改,必须与钱营一中签定协议书(一式两份,考生、学校各一份)。
市区改制和私立学校在我区招收的学生,须回我区户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各校须对参加中考报名学生的户籍和学籍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好户籍关、学籍关,各学校校长要亲自把关,保证本校报名考生资格合格。
2.中考报名时间、手续
今年继续实行中考报名与填报志愿分开进行的办法。报名时间:全区统一为4月12日至17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办法:中考报名采用计算机网络报名的办法进行,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录入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顺序号以班为单位排序,不得打破班级混排(以便公示)。由学校组织考生本人录入相关信息,图像信息仍采用电子摄像方法进行。各校要统一培训,认真组织、精心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力求准确无误。
考生报名时要交验户口簿(审查人在考生本人户口页和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上签字后报招生办备案),因特殊原因未在户口所在地中学报名的区内考生,还须交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附在户口复印件后面),应届考生交验初中生学籍卡,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交验学历证书或证明。
报名结束后,招办分校按班打印报名考生花名册,各学校至少公示一周,并公布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03〕8号文件规定,我省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报名考务费每人55元。报名考务费包含报名、考试和招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文化课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等,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初中必须给每个考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3.开具享受照顾证明的手续
享受照顾的考生,需在5月18日前向学校交验原始证明、证书、证件,并提供相关复印件。学校必须对享受加分的考生姓名、班级、加分原因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公布学校和区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5月25日前学校将享受照顾的考生按报名号由小到大登记造册,并经校长签字后报区招生办,同时提交证明或证件及证件复印件。区招生办再次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核验人在证明或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区招生办公章。享受照顾的考生,其加分信息由区招生办单独录入。
体育类由唐山市教育局和体育局开具证明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由唐山市侨办开具证明;台湾籍青年由唐山市对台办开具证明;少数民族子女由区民政局开具证明;烈士子女持烈士证明书原件或由区民政局开具证明;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持因公牺牲证明书原件、伤残证原件或由区民政局开具证明;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经乡、镇计生办和区计生局两级审核、签字、盖章;教职工子女由父母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区教育局人事科签字、盖章;驻边疆、边远地区、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由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门开具证明信,并经部队驻地县级民政部门和人武部签署意见,注明所属地区类别(盖公章)。
5月18日以后提供的加分证明或证件一律无效。
(三)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的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9日至11日。
2.填报志愿的原则
今年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分五个批次进行。在同一批次内,考生兼报不同学校志愿时,先按第一志愿投档。
填报志愿一律采用局域网方式进行。考生应根据我区中考招生学校编码表自己录入志愿信息。
⑴第一批录取学校包括一中、二中、五年制师范。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五年制师范只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录取顺序依次为:一中和五年制师范先取,一中录取结束后,二中开始录取。
⑵第二批录取学校包括钱营、大新庄、唐坊三所普通高中,按报考志愿的顺序和分数进行录取。每个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
⑶第三批录取学校包括职教中心、成人中专(电大)、农中、大都、胥各庄成人学校五所职业类学校,每生最多可填报一所学校,两个专业。填报志愿时须填到具体学校及专业。
⑷第四批录取学校包括省、市属五年制(“3+2”)高职;唐山市劳动高级技校(原机械技校、纺织技校、化工技校、商业技校、轻工技校合并)、河北省冶金高级技校(唐钢技校)、唐山机车车辆厂高级技校、开滦技校、唐山市高级技校。
⑸第五批:省(部)属中专、市属中专;古冶技校、公路技校、玉田技校、冶金矿山技校、天成技校、工贸技校、城建技校。
职高、职专、成人中专、民办中专、成人高中等实行自主招生。
考生应根据录取批次和招生学校选择填报志愿。
第一批录取学校中,一中、二中均不得与五年制师范兼报,一中体育与二中体育不兼报。
第三批区内五所职业类学校间不兼报。
第四批录取学校中,技校与高职不兼报。
第五批录取学校中,技校与中专不兼报。
⑹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要填到具体学校,可同时填报同一个学校的公助生和择校生,也可只填公助生不填择校生,是否填报择校生要由考生及家长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选择,录取时依次录取该校公助生和择校生。该校录取完毕,转向录取下一个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得改录其它学校。
报考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或特长班)的考生,须填到具体学校和专业,参加该校普通生和特长生两次录取。
⑺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各学校要把高中阶段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的方法,如实传达给每一名考生,让考生本人自愿选择报考学校,不得自行制定限制考生填报志愿的随意性政策。
⑻考生必须将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填在相应的批次栏内,跨批次或不按录取顺序填报将影响录取结果,后果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采集完毕,学校先输出校对表,组织考生确认,信息有误时,指导考生在网上修改;信息盘上报后由招生办再输出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校对,确认无误后,考生在相应栏内签字;有误的要注明正确的修改内容。各初中必须本着为考生服务、为考生负责的态度,组织并指导考生进行确认、签字。考生信息有误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办进行修正,以防影响录取。若因考生校对不认真,错误信息得不到修正,影响录取时由考生自己负责。志愿信息确定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愿。
(四)中考录取照顾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优惠加分: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
(3)伤残军人、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
(4)在我市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10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以及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6)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2.报考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除享受上述优惠外,还享受下列优惠加分:
(7)体育全国比赛前6名、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照顾50分。
(8)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5名、集体前3名、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
(9)省级三好学生、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省级科技发明创造者,照顾10分。
(10)教师子女如报考师范学校,照顾10分。
各类照顾加分只选择一项,不累计加分。
(五)音体美特长生、师范生加试工作
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工作在市招办的监督指导下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在市招委的领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加试。
报考我区普通高中美术、音乐、体育特长生(班)的考生,由区教育局组织专业加试,具体办法和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新生总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考生今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严格按批次、同一批次内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年制师范、省、市属普通高职、省(部)属中专、市属中专的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组织。技校招生工作由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区内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招生办负责组织。
2.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一中公助生时,先录取统招指标(公助生指标的20%),然后以此分数线为基准线,下降一定分数录取公助生的指标分配生(公助生指标的80%),生源不足学校,剩余指标收回,全区统一录取;最后录取择校生。
普通高中在录取分数线上如遇并列情况,先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筛选,仍然并列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筛选。
普通高中招收的音乐、美术特长生(班),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文化成绩在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初选;美术特长生(班),按专业加文化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体育特长生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文化成绩在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100分(其中初中阶段二级运动员和市级以上田径运动会单项前三名获得者降200分)初选,按专业加试成绩并参照初中阶段运动成绩择优录取。一中体育和二中体育、音乐分项公布招生计划,分项目单独录取。各校对音、体、美专业成绩有不同的要求。
录取时若生源不足,文化课成绩可再适当下降分数进行录取,生源仍不足时,所剩指标改招普通生。
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一律列入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规定比例,按志愿录取。各校录取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有补录任务的学校进行补录时,仍要坚持“三限”政策,补录结束,仍要符合“三限”要求。
3.其他
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素质测试合格后,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报考3+2”及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各批次学校录取基本结束后,未招满额和报到后缺额的学校可以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凡是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其它学校也不得再行录取,招生办不办理转录手续。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减招、停招或扩招;招生办不提供非正常录取的考生档案,也拒绝考生或考生家长等人提取档案。
今年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只招收本区考生,违反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唐山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市区普通高中不得为到市外学校就读的市区考生保留学籍)。
(七)加强试卷保密工作
1.保密室不合格的学校不许设置考点
考点保密室必须具备“三铁两器一电话”。即:考点保密室必须具备铁窗(钢筋直径12毫米以上,横向间距10厘米以内,纵向间距50厘米以内)、铁门(防撬)、铁皮柜(带密码锁、数量足够)、报警器、灭火器(在使用期限内)和电话。《保密人员职责》和《值班制度》必须上墙。
2.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任何时候不得少于2人,谢绝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内严禁吸烟,试卷交接手续清楚,并有详细记载。试卷全部装入铁皮柜。铁皮柜的钥匙交考点主考保管。考点主考负责备用卷的使用与管理。
四、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质量监测、评估
我区将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质量监测、评估,建立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评价和监控制度。我区教育局将对各初中的教育教学质量要进行统一评估,考评学生所学各门课程的平均分数和及格率,学生基数按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人数计算。市将抽取县、区一定数量的样本校,对全市的初中教育质量作出评估。省还将对我市抽取一、二个县(市)、区,每县(市)区随机抽取每科100份试卷,对全省初中毕业生的质量进行评估。抽取试卷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工作的领导
区教育局将以中考改革为导向,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择校生,促进生源均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为不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中考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名考生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学校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创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主线,以为考生、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责任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明纪律,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中考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
为保证中考工作的顺利完成,教育局成立以段煦宁局长为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表),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初中各校也要成立中考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选派思想过硬、组织纪律性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熟悉招生工作的教师专门负责学校的中考招生工作。中考招生工作期间的节假日,各校要安排好教师值班,保证值班电话随时畅通。各校要严格按各项规定办理中考报名工作,认真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及享受照顾考生的条件;享受照顾考生的名单各校必须按要求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及公示情况报告于5月25日前报招生办。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考试纪律教育。为严肃考风考纪,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中考规定,违反考试纪律,或擅作主张,给招生工作造成事故者,对营私舞弊、泄密、监守自盗者给予严肃处理。为便于社会监督,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196014、8196006。各校要在考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