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摄像头是商品。这种技术工具已经变成大众商品,只要你需要,在出售电子产品的商店里就可以买到。也就是说,生产者把它作为商品生产,消费者把它作为商品消费使用,双方的行为都在有关商品的法律范围内发生,是合法的行为。
其次,教室里不存在私人空间。教室是集体场所,不是哪个教师或学生的私人场所。教室既然是集体场所,就具有公共场所的性质,学校除了用摄像头录制教学实况之外,还可以用它来观察学生在教室的行为表现。这也无可厚非,更不存在违法问题。
再其次,多从正面角度看待教室里的摄像头。教室里安装摄像头,可以督促教师教学行为更加规范,也可以督促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督促学生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最后,心理学家指出,摄像头进教室对学生心理不会产生太大负面影响,随着时间流逝,那些对摄像头有不适应的学生会渐渐适应。
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规定:
《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给予被害人特别保护。
摄像头进教室-中国教育新闻网
1.法律未禁止摄像监控
法官:学校在教室安装摄像头监督学生是否遵守纪律,是公开行为,且原告方在入学时就已被告知摄像头的存在,我国现有法律没有禁止学校出于管理的目的使用监控设备,因此学校安装摄像头并不构成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 2. 公开场合也有隐私
原告代理律师斯伟江:在公开场合的行为不等于没有隐私。学校的教育权利并没这样大,拍摄;录像完全违背学生意志,侵犯原告的隐私权、人格权的行为。
3.学校监控不合法理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学校安装监控设备让学生处于电子眼的“保护”下,是典型的增加学生叛逆心理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制作录像带,更是侵犯了学生隐私权,将学生推向社会对立面,失去教育意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重视青少年诉讼权益,不要坚持“成人文化”。4.非法监视私人活动是侵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此反映了公共秩序权和个人隐私权之间的让位问题。在公共空间可以安装监视设备,保护公共利益,但这种监视是没有特定目标的,是预防犯罪和事后对犯罪行为进行取证的,学生很多活动与公共利益没有关系,这种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拍摄、播放是非法监视私人活动的侵权行为,特别是未成年人更不能公开,这种拍摄使用就是一种侵权。
5.法律专家:是否侵犯隐私法律无依据
在教室安装摄像头的做法是否违法?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则称,按照目前现有法律,很难判定这一举动是否违法。“此举是否违法无论在国内外都很有争议,无论哪一方都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反驳对方。因为教室属于工作场所,它既有别于私人场所又有别于公共场所,所以是否侵犯隐私权比较难说。”
前段时间曾在北京电视台今日话题栏目中谈过这类问题:http://www.btv.org/btvweb/bjws/2006-05/25/content_47946.htm
首先,教室不属于隐私场合,属于学校管理的正常场所。
其次,学生在教室中的行为是属于学校管理的政党范围的。举个例子,你在教室中学习或活动,教师在场看护、管理你能说因为教师在旁边就构成侵权吗?实际上所谓的监视器不过是学校、教师等学生管理者的眼睛的和种延伸方式,如果教师有权看管晚自习,那么监视器监视晚自习就不算侵权。当然,这会让人感到别扭,但既然是谈法律,我只能讲是否合法。
再次,我认为安装摄像头在两个前提下注意一点,一般就不会构成侵权。 一个前提是安装必须公示告知相关人;
另一个前提是安装范围必须限制于不直接侵犯隐私的范围,比如教室本身就是老师随时可以看管范围,这本身不涉及隐私,但安装在宿舍就不可以了。
要注意一点是即使在上述条件下,也不能随意将所监管到的内容随意公开,否则也可能涉及侵权。
大致如此,要说起来还有很多,总的一个结论是,楼主所说情况,还不能说学校侵权。
当然不合法啦,侵犯我们的隐私
合法,因为校方会说,只有在考试的时候才使用,尤其是可以中考甚至高考的学校,你能有什么话说。现在哪个学校没有摄像头,放心吧,平时没人去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