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已经作出裁决了,不允许再增加诉讼理由可以在二审法院起诉中增加诉讼请求,但二审法院通常只能对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刑诉法在一审开庭前,可增加诉讼请求,开庭后判决前不能增加。民诉法规定在判决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但您已经下来判决了,只有等上诉增加诉求了
《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不可以~~~~ 只能是判决书下来之后不服判决的只能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