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租房人不租了,请问要退租金吗?

2024-11-14 15: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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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是房主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违反了合同。因为合同上写的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你要是一次性付给房主租金,那房主要退还其余租金,另外你可以和房主协商延期一个月或多给些补偿。你要强调的是房主首先违约而且没有按合同上所写的提前一个月通知。(这事重点)

回答2:

这个情况应该是承租方出现了违约问题,作为出租方的房东可以要求租房的人支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500元,在此基础上,房东需要退还租房人剩余的租金,当然也可以将违约金在租金里扣除,具体的支付方式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的

回答3:

合同条款的内容对出租人不利,这种情况下,出租人需要退回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你的合同相当于约定对方可支付500元对价获得强行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