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水价每吨上调8角 阶梯价暂不实行
信报讯 (记者于恒舟)从今天起,我市实行新的水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70元。
昨天,市发改委召开水价调整方案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新的水价方案,经价格听证后,决定从2004年8月1日起调整本市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相应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供水价格。
阶梯水价暂不实行
会上,市发改委委员张万恒向媒体透露,暂缓实行阶梯水价。“从国内外的情况看,实行阶梯水价需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北京市目前实行阶梯水价的基础性工作还不成熟,特别是操作层面还有一定的难度。至于何时实行阶梯水价,现在还不能确定。”
农业用水价格没做调整
此次水价调整主要涉及占北京市总供水量55%的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占全市用水量45%的农业用水没有涉及。但张万恒表示,农业用水是节水的重点。
压缩党政机关和社会单位用水指标
市水务局副局长毕小刚说,非居民用水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存在着浪费现象,需要加强管理。同时严格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每两个月为一个考核期,两个月的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指标在20%(含20%)以下的,按照水费的2倍交费;20%以上40%以下(含40%)的水量,按照水费3倍交费;超过40%的水量,按照水费的4倍交费。经过一年实践再对定额进行审视,从超额加价比例判断定额的精确度,届时再核定额,逐步体现梯级水价机制,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做到节水。对超定额用水单位不仅要严格执行超定额加价制度,还要公开曝光。
据介绍,水资源费上调0.5元后,按80%征收率计算,扣除远郊区县财政预留,全年预计可增收4.50亿元,达到11亿元左右,主要用于开发、保护、养蓄水资源,推广节约用水措施和筹集南水北调基金;污水处理费上调0.3元后,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行业污水管线的运行及建设。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毕小刚指出,北京市将分三个阶段建设节水型社会: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目标是到2005年,应对水资源短缺,确保供水安全;第二阶段为成型阶段,目标是到2008年,为“新北京、新奥运”提供水资源保证;第三阶段为建成阶段,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实现北京水资源供需平衡。
水价调整一览表(单位: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含污水处理费) 原价2.90 现价3.70
综合水价 原价4.01 现价5.04
行政事业用水 原价4.40 现价5.40
工业、商业用水 原价4.40 现价5.60
宾馆、饭店、餐饮业 原价5.40 现价6.10
中水价格 原价1.00 现价1.00
洗浴业 原价11.20 现价61.50
农业赔水 原价0.50 现价0.60
洗车业、生产纯净水企业 原价21.20 现价41.50
2.7元加上污水处理0.9元,一共3.6元。
大概3.7元左右吧
不过感觉今年不会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