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编写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一、工程概况: 写明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地下及地上层数、基础类型、建筑物檐高、主要工程量,开工、完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总包及分包施工单位名称。 二、施工主要依据: 说明施工主要依据,标明合同名称及备案编号、设计图工程号及主要设计变更编号,施工执行的主要标准。 三、工程施工情况: 1、人员组织情况:总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等姓名、执业证书及编号。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项目专业分包情况:专业分包情况,分包单位名称、资质证书号码和技术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及编号。 3、工程施工过程:施工工期定额规定的施工天数,实际施工天数,工程总用工工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工程的划分,简介各分部主要施工方法,重点描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地基种类(天然或人工)、深度(槽底标高)、承载力数值,允许变形要求。地基处理情况,地基土质和地下水对基础有无侵蚀性。混凝土的制作及浇筑方法,砌体结构的砌筑方法,模板制作方法,钢筋接头方法等。说明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用于主体结构建筑材料、门窗、防水、保温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特种设备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品牌和生产厂家名称。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验,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复试、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有见证取样与送样见证人姓名和见证试验机构名称,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标准。 4、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及质量验收情况:简介各工序采用了哪些技术、质量控制措施及新技术、新工艺和特殊工序。评定工程质量采用的标准,执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安全与功能性检测、原材料试验、施工试验、主要建筑设备、系统调试的情况,说明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及分部验收质量达标、企业竣工白检、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等情况。 5、工程完成情况:是否依法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无甩项,有无质量遗留问题,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四、工程质量总体评价: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否达到了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五、单位负责人签字,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级单位公章 六、报告时间:应在单位工程完工之后,监理预验收之前。
你要范本我写了好几个工程的竣工报告,都通过验收了,你可以加我83360209
我有样本可以给你,不过你要说是初验还是终验?
还有你是在施工单位还是甲方代表还是现场监理?
你去天工网上看哈 你要的都有
建设单位提出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写要求
一、 工程概况
写明工程名称、地址,建设或投资单位名称,参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等单位名称及专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和备案合同编号。注明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监督注册号、工程实际开工时间,竣工验收合格时间等。
房屋建筑工程要对工程本身用途、功能、外观、结构类型、抗震等级、建筑耐火等级、主要使用功能区分、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面积、建筑物檐高、占地面积、地上及地下层数、外装修特点、投资额等进行简要描述。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对工程本身的类别、用途、功能、外观、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管道敷设形式、系统形式、主要设备、工程的主要工程量、投资额等进行简要描述。
二、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招标、投标情况。
2、设计情况:注明设计文件号、施工图审查编号和审查单位。注明设计完成时间,项目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号、注册结构师证号和注册设备工程师证号。叙述图纸会审情况,施工过程中有无重大设计变更并说明情况(重大变更是否经图纸审查部门批准,主要说明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变更和主要材料、设备的变更)。哪些部位未按设计施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其它情况。
3、地质概况:注明地基勘察项目负责人及执业证号和勘察报告审查编号。说明建筑地基种类(天然或人工)、深度(槽底标高)、承载力数值和依据,允许变形要求。建设工程地基实际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如不符是否按建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处理,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地基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监理基本情况和评价:说明监理机构设置情况,分别注明参与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监理人员的姓名,资格证书及编号、注册证号。写明项目监理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隐蔽验收;是否按规定对施工试验进行了有见证取样与送检;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对哪些主要部位实施了旁站监理。
5、施工单位基本情况和评价:分别说明总包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人等姓名、执业证书及编号。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工期定额规定的施工天数,实际施工天数,工程总用工工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分部工程的划分,简介各分部主要施工方法,重点描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有无甩项,有无质量遗留问题,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6、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况:用于主体结构建筑材料、门窗、防水、保温材料、特种设备等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有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复试、有见证取样与送检,试验和检验的结果如何,是否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地方标准。
7、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说明有关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管理、质量保证资料,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合格文件及试验检验资料归档情况。
8、工程验收情况:注明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名单,人员名单及执业身份证件号码,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描述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内容和验收过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提出的工程整改意见和竣工验收意见,整改和复验情况。对未进行验收的分部工程给予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说明完成规划、消防、环保(工业生产及有污染排放项目)、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时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的其它验收项目验收情况。
9、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情况。
10、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是否发生过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如发生,说明原因和处理结果,写明什么时间、什么部位发生什么样的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扼要说明其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应有设计单位或检测单位认可的结论性意见。如未发生质量问题,质量和安全事故应写明施工中未发生。
三、 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
1、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建设是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4、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参建各方是否一致认为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在竣工验收日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