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舞蹈艺术院校。学院缘起于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林伯渠、徐特立、成仿吾、艾思奇、周扬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发起、创立的鲁迅艺术学院,1940年更名为鲁迅艺术文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8年底定址沈阳,改称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正式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建校以来,学院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初步形成了以主校区为中心,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为支撑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作曲、音乐学、声乐、民族声乐、管弦、钢琴、民乐、乐器工艺、流行音乐、电子琴、音乐教育、舞蹈12个系和国际音乐教育中心、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附属大连音乐舞蹈学校。迄今为止,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中等艺术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的音乐舞蹈教育体系;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由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结构。因此它是一所公立学校。同时也属于本科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