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开始/关闭系统/重新启动计算机并切换到MS-DOS方式(M)”; 2)键入“LOCK 盘符:”将要恢复文件所在盘锁定; 3)键入“CD”进入回收站或进入其它需恢复文件目录; 4)键入“Undelete”,以后按系统提示键入“Y”和文件首字符即可逐一恢复文件。 ·键入“Undelete /list”系统将显示所有删除文件名,无法恢复加有标记“**”的。 ·键入“Undelete /all”系统将自动恢复全部删除文件。 ·键入“Undelete /?”系统将给出Undelete命令的其它用法。 以上命令是假定Undelete.exe文件在C:中的操作方法,如Undelete.exe在软驱A中,须在上述命令前加“A:\u8221”。注意使用“Undelete”命令恢复文件的同时,如果在进行写盘操作,有可能导致后面的文件无法恢复。如果有些文件特别重要,请先恢复重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