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猥亵是指性交以外的一切以满足性欲或是足以刺激性欲的淫秽行为。
如抠摸妇女身体,强行搂抱、接吻、舔吮等行为。
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动作或语言调戏妇女,损害妇女人格、毁坏妇女名誉的行为,如追逐、堵截妇女、剪妇女发辫或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污物等行为。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概念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4、犯罪主观方面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判几年 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