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受伤,老板不给赔偿,还威胁,

2024-11-30 0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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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遇到这样不讲理的老板,你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你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
其次,你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你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同时,收集本次事故受伤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6条
再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法律明确规定需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的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到45条,你自己对照着看看。

回答2:

发生工伤,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其次进行工伤鉴定。关于工伤赔偿计算,各地有所不同,建议尽快咨询一下当地律师,或在线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具体问题让律师帮你分析分析,以尽快解决问题。

回答3:

没签劳动合同对侈来说是好事,只要老板发了工资就形成了劳务关系,如果存在劳务关系不签劳动合同,要双倍计算工资给你,医药费不给赔偿,你一并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