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盟州有什么区别?

2024-10-31 2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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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通俗的解释
首先都是地级行政区, 介于 省级和县级之间

市是地级市,是健全的政府机构
地区是虚设的机构、是派出机构,所以没有人大、政协等等,有的只是省人大某某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某某地区人大工委)、政协也是一样的。检察院、法院的法官检察官的任免都要通过省人大。所以地区不是真正的一级政府,有时候地区政府也叫地区行政公署。
而自治盟和自治州则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府,和地级市类似。但是只有县和自治县,没有市辖区。

回答2:

都是比省低一级的行政机构设置,市是常用的,地现在很少用了,盟州主要指少数民族地区的称呼,是给他们自治的

回答3:

没什么区别,只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叫法而已,都是地级

回答4:

现行行政区划根据中国宪法(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省级行政区目前全国省级行政区共31个①23个省②5个自治区③3个直辖市
县级行政区是中国地方一级行政区域。按中国现行行政区域体制,县可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属于市、自治川,也可由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地区”、“盟”管辖。自治县是相当于县的民族自治地方。此外,相当于县级的行政区域还有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区、林区。
市是省、自治区内人口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较重要的城市。市人民政府为一级地方行政组织。它可属于省、自治区,称省(自治区)辖市,相当地区级。也可属于自治州,或由省、自治区委托其派出机构“地区”、“盟”管辖,称地(州)辖市,相当县级。
乡级行政区中国农村基层行政区域,由县级行政区管辖
镇通常是县行政机关所在地,或是农村工商业较集中的地区。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多将市区范围划分为若干区,设立区人民政府。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将其所管辖的地区分为若干街道管理区,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地级行政区地区、自治州、盟是介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域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但是它们的政权性质不完全相同。
一,现行行政区体系
(一)行政区划的宪法依据
行政区是国家对地方进行管理的空间单元,因此我国行政区的层级与管理方式的确定均源自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颁布,此后又于1975年、1978年、1982年分别颁布了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宪法,在此基础上于1988、1993、1999、2004年进行4次修订。尽管建国50多年内宪法有了各种内容的修订,有关行政区划部分改动很小。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中国存在省、县、乡三级行政区三个行政区。层级中,与省同级别的还有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第四部宪法中出现的特别行政区;与县同级别的有自治县、市;与乡同级别的则有民族乡、镇。民族自治区存在自治州,自治州属介于省、县之间的行政区。
(二)市管县与地辖市
地级市的前身是地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在50个省级行政区内设置了二百多个“地级行政区”,包括专区、盟等。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除了自治州以外,地区、盟等“地级行政区”没有地方人大,不具备实体行政区的组织机构,属于虚体行政区,为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20世纪80年代,全国大多数地方实行实三级行政区,将地区由虚体行政区向实体行政转化。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推进行政机构改革,中共中央(1982)51号文件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此后,地市合并,城市升格,建立市管县体制成为行政改革的主要取向。1983年3月,江苏省率先撤销原来的7个地区,全面推行市管县体制。改革后,11个省辖市管62个县、2个县级市和41个区 。为了推动市管县体制和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入,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行地、市合并”,各省普遍进入推行市管县体制的高潮。以后,“市管县”体制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并向西部地区和部分欠发达省份转移。2003年底,全国除港、澳、台和京、沪、津、渝四个直辖市以外的27个省和自治区,都普遍实行了“市管县”体制。
上世纪80年代之后,“市管县”体制的发展主要是传统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的产物。改革进程中,城乡经济逐渐实现一体化,一方面农村需要获得城市在技术力量、智力、信息服务和资金等方面的援助,对城市的依赖性加大;另一方面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工业生产迫切需要辐射到农村,保障城市的市场、劳务、原料及副食品的供应。2005年底我国共有地级行政建制333个,其中地级市283个,自治州30个,占地级行政建制的93.9%。“地转市”的过程不仅仅是名称与县级行政区隶属关系的变化,实现“地转市”以后的地级市设立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完成了由虚体政区向实体政区的转化。地转市之后,在中国行政区中出现了两类现象:
其一,为宪法所明确的除自治区存在四级实体行政层级之外,全国大多数地区的三级实体政区向四级实体政区转变,与地级市行政级别相同的地级行政区为: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其中前两者为实体政区,后两者则为虚体政区。截至到2005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下辖9个地级市、3个盟,为三级行政层级与四级行政层级并存的省级行政区。与内蒙古类似的还有黑龙江12个地级市、1个地区,贵州4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2个地区,西藏1个地级市、6个地区,青海1个地级市、6个自治州、1个地区,新疆2个地级市、5个自治州、7个地区 。
其二,地级行政区的类型繁多,其管理形式几乎包括除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以外的的各个地方政区类型。依据地方行政区的特点,地方政府可分为:
1. 地域型地方政府,设置在兼具农村和城镇管辖空间的政府。由于中国大部分地方城市化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这种类型的行政区域在设立之初,主要管辖农村。
2. 城市型地方政府,在设立城市的地方分治单位。
3.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建立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具有自治权利和地位的地方行政单位。
4. 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按照《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置的特别行政区。
实行“地转市”后,由于地级行政区中地域型地方政府管辖区与城市型地方政府管辖区均被冠 “市”名,在同样地级市的名目之内既存在地域型的管理空间,也存在城市型的管理空间。且以山西省为例,至2005年底这里全部实现了“地转市”,共有地级市11个,其中省会城市太原市为地级市,以太原城区为中心下辖6区、1市、3县,属于城市型地方政府类型;而同为地级市的朔州市下辖2区、4县,属于地域型地方政府:长治市下辖2区、1市、10县,也属于地域型地方政府。
(三)“市”的多层次性
目前中国行政区中的“市”分为4个层级:省级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
属于省级市的4个直辖市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副省级市共15个。在改革开放的政策下国家规定一些大城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但不具备省一级行政级别。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1993年先后共设立计划单列市16个: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重庆、西安。1993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同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宣布,原先16个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6个计划单列市,而这些城市统称副省级城市。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不再是计划单列市。现在有15个副省级城市,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5个非省会城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
2005年底全国共有地级市283个,包括城市型与地域型两类管理空间,一般城市型地级市是非计划单列市的省会城市和一些省辖市,以内蒙古为例,呼和浩特市是自治区首府,属于地级市,而包头、乌海为自治区辖市。也是地级市,这三个地级市同为城市型管理空间。
县级市属于地域型管理空间。2005年底全国共有374个县级市。县级市一般是地域性地级市政府或地区行署驻地,如新疆伊犁自治州州政府驻地伊宁市是县级市,阿克苏地区行署驻地是阿克苏市。“地转市”前,地区行署的驻地往往是城市型地级市。实行“地转市”后,城市型地级市多被分割为区。河北省张家口地区行署驻张家口市,本为地级市,实行“地转市”之后张家口市区被分割为桥西区、桥东区两个区,每个区享有县级行政区的级别。
与县级市或县级行政区相关的还有这一级政府驻地的行政层级。一般情况政府驻地是建制镇。如内蒙古巴林左旗旗政府所在地是林东镇,湖南省衡阳县县人民政府驻西渡镇,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政府驻砀城镇。林东、西渡、砀城都是建制镇。
镇与乡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区别在于非农人口的数量。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不足2000人,有必要也可以设镇的建制。
(四)行政区体系的复杂性
中国行政区层级的复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二、三级并存。北京市作为直辖市,下辖16个区、2县,即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 、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以及密云县、延庆县。城区各区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等区,区之下设有街道办事处,而街道办事处只是区政府的下设机构,没有相应的人大,不属于一级实体政区。直辖市——区——办事处的行政层级属于两级实体政区。朝阳区下辖各乡称为“地区办事处”,等同于城区街道办事处,为区下设办事机构,不设人大,也为两级实体政区。石景山区只辖街道办事处,也是两级实体政区。与上述5区不同,海淀区下辖机构中则包括街道、镇等,镇等同于乡,为实体政区,设有镇人大,属于三级实体政区。丰台区下辖机构中除街道办事处还有6个乡镇,均设有人大,为实体政区。门头沟区辖潭柘寺镇等9镇4个街道办事处,镇设有人大,同样为实体政区。与海淀、丰台、门头沟三区相似的是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以及密云县、延庆县,均为三级实体政区。与北京市雷同的二、三级行政区层级并存现象,在各直辖市中都存在。
2. 三、四级并存。属于这类行政区除前述内蒙古自治区等,海南省也属于此类。海南省分三、四级并存为:1)省——地级市——区——镇。2)省——县——乡。海南省下辖的两个地级市海口市、三亚市都是城市型管理空间,地级市下辖区,区下辖镇,是为实四级。其它地方是实三级行政区。
3. 四级实体行政区。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部分省区实现 “地转市”,原来作为虚体政区的地区转为实体地级市,出现:省——地级市——县——乡四级实体政区(见图1)。
4. 自治州下辖地区。在中国行政区中,属于此类只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祖国的西北边陲。自治州成立于1954年11月,管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和10个直属县市,首府设在伊宁市,是全国唯一的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在中国行政区层级中自治州与地区虽然有实体政区与虚体政区的区别,但在行政层级上同为地区级行政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新疆在自治区内部将伊犁自治州提升为副省级。
5. 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行政区属隶属于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级行政区。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与国家机构系统图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一级行政区共34个,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县一级行政区(包括县级市)2860个。
(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新疆的政治军事需要,中央决定将进入新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的第一兵团和第二十二兵团全部转业,就地屯垦戍边,组建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兵团为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双重管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行国家计划单列并享有省级权限的区域。兵团的党务、行政、司法和税收事务由自治区分管,而经济、财政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给与指导。在统计方面,兵团的人口和面积计入地方政府的统计中(兵团城市除外),国民生产总值等则单独列出,不计入自治区的数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系主要有兵团、师、团三级,兵团的司令部设在乌鲁木齐市。兵团第一政治委员由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兵团政治委员和司令员独立于自治区的党政军系统,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任命,行政职级为省级。兵团的师大都与自治区的地级行政区一一对应,由相应的地委书记兼任师第一政委。师另设专职的政治委员和师长,有些师还管理了若干城市,实行“师市”体制。
兵团的团级单位除了普通团外,还有农场、牧场等,一般统称为“农牧团场”。普通团除了番号外,通常还具有一个称作镇的地名,这些镇不存在政府、人民代表大会等政权机构,仅仅是团场的别称而已。此外,在兵团总部、各师师部和团场密集的垦区,还设有法院、检察院等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的特点,使这一组织部分享有行政区的权利,却又有别于一般行政区,独立的管辖空间赋予了兵团与行政区一致的固定辖区要素。兵团人员户口隶属自治区管辖。兵团各级机构不设人大这一特点,又使它不同于行政区。新疆兵团与新疆自治区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不仅体现在空间交叉、人员双属等方面,兵团管辖的四个市,这一特点尤其突出。石河子市、阿拉尔市、五家渠市、图木舒克市为兵团管辖的4个县级市,同时也为自治区政府的直辖县级市,由于这样的双重属性,使这四个市市政府实行与兵团一个党委领导,领导班子分设,部门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设有市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