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账簿印花税如何缴纳

2024-11-21 11: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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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资金账薄印花税是企业成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后需要缴纳的,填写一份综合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征收岗位做纳税申报并扣缴税款即可。可采用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1、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2、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资金账簿如果需贴印花税税额较大可以汇贴,由单位在当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税款,地税会出具一个印花税完税凭证,具体申报手续可以咨询地税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1988]255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扩展资料:

印花税计算方法:

第一种,资金账簿,按金额征税

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变化的账簿。计税依据: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第二种,其他账簿,按册征税

其他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生产经营用账册。

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回答2:

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算缴纳的方法:
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变化的账簿。一般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计税依据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

几种特殊情况的计税依据:
(1)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
营业账簿在计税贴花时,为了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规定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
(2)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4号规定:其境外总行须拨付规定数额的“营运资金”,分行在账户设置上不设“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记载由境外总行拨付的“营运资金”账簿,应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
(3)增加注册资本的: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应增加部分补贴印花。
(4)增加资金的次年度:
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贴花。增加的,需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资金账簿印花税可以到地税局开税收缴款书缴纳。其他营业账簿每本五元印花税,直接在地税局购印花贴在账簿上,再用笔进行划销即可。

回答3:

【问题】 2006年初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00万元。2006年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50万元,应就增加的50万元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2007年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20万,不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2008年末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40万,请问应就比上年增加的20万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还是不申报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法规者外,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25号)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根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企业资本公积先减后增之后,由于未超初始金额,不用补贴印花税。并且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回答4:

实收资本印花税是一次性的,不是每年都交的。你们既然2月份交过,那就一定有相应的完税凭证,地税系统可能出问题,只要你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交过了就可以了。

回答5: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