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共有是夫妻双方的,但是房产证只写丈夫的名字,请问如果丈夫去世了,房产会自动由妻子继承吗,应该

2024-10-30 14: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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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会自动继承。
婚后取得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死者那一半需要办理继承。
需要死者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在无遗嘱前提,一起到本地公证处。
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签署放弃继承协议。
一起签字做公证。
取得公证书,由备选的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住房就属于死者配偶和继承人两位共有。
当然也可以那位继承人就是死者配偶一人。

回答2:

不会自动继承。婚后取得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死者那一半需要办理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认定房产共有人的共有资格的方法如下:


1、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中所列共有人与所有权人(户主)对该房屋产权应该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且这种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案件当事人往往会对私有房屋产权证中所列的共有人究竟对该房是否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发生分歧。


2、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对私房进行分割时,当事人以前在办理产权证时往往将产权证上共有人栏目中填上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无收入来源或建房时未成年的子女的名字。当家庭破裂需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时,有的一方当事人或其亲属往往会因自己的利益(特别是抚养子女的一方)提出子女也是房屋的共有人,应受到法律保护,而另一方当事人则认为子女没有投资建房或购房,不应分房而予以反对。在用房产抵押借款的案件中,当事人本来是以整幢房屋的价值进行抵押借款的。


3、当无力还款,债权人要求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理时,该房的抵押人就以该房的共有人没有借款,且对该房享有一定的产权为由(有的共有人还是未成年人,不应享有产权),不同意对整栋房屋进行处理,从而造成案件执行上的困难,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

回答3: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非说了遗嘱留给你了

回答4:

不是的?如果你老公的公公婆婆还在的话 他们也有继承权。

回答5:

有一套房改房但名字是丈夫,他己去世十几年,我想把房子过给孩子,丈夫去世时他父母还在,应该怎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