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想离婚,却找不到另一方”,这种情况在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城市经常出现。按说夫妻感情不合,也要好聚好散各奔各的前程,但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就会出现这种情况。爱人失踪不见了,生活还要继续,可是与前边的还存在夫妻关系,如果不办理离婚再与他人结婚就构成了重婚。这种情况想要离婚,是有点麻烦!
一、案例:新娘不见了!刘先生是从湖南某农村到北京打工的“北漂”。2015年1月,刘先生通过介绍认识了同为单身的北京姑娘李女士,双方迅速建立恋爱关系,并共同居住在李女士父母家。同年7月20日,刘先生与李女士在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7月23日上午,李女士声称与朋友出去玩,后一直未归,家人、朋友、同事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2016年1月,刘先生向法院起诉,称因长时间联系不上李女士,无夫妻感情,要求与李女士离婚,但法院按刘先生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号码,都无法与李女士取得联系。
二、法院如此处理这种离婚案件?一方失踪不了,是无法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到法院起诉。
1、关于公告送达
法院在受理此类离婚案件时,会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尝试与被告联系,在确认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电子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件的,会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方式就是在法院门口张贴、在被告可能居住的区域张贴、在法 制类报纸上刊登,效果并不明显。从立案到完成公告送达期间,少则三四个月,多则半年。在这个阶段,多数都没有了耐心主动撤诉,耗着去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关于缺席审理
好不容易等到公告期满,被告仍不到庭的,法院也会按照法定程序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不管被告到不到法庭,法官裁量离婚案件的标准是一样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就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这就有点难了。谁也不会在结婚之初就会想到离婚,谁也不会在夫妻关系正常期间去留存证明夫妻关系不好的证据。只要原告提供不出十足的证据,法院就会已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不能离婚!在这个情况下,法官一般、甚至根本不会判决离婚,因为联系不到被告,有时是被告玩失踪,有时是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故意提供虚假联系方式。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一经判决是不可以逆转的,也就是说法官也害怕判决错了背黑锅。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只要一方不到庭,法官也不会判决离婚的。综上,经过几个月甚至一年多的时间,这婚还是离不了!原告:我太难了!
三、如何与玩失踪的对方尽快办理离婚?自己想离婚时,对方却玩失踪,出现这种情况,就不要先着急起诉离婚。
1、尽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不管在什么情况,只要自己的爱人无缘无故的失踪,都要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确实是发生危险,警方也能及时介入。如果是自己玩失踪的,两年后让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报案记录。
2、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这个程序,不需要打官司,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关系人失踪二年以上,这个证明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有时基层组织的证明也管用。法院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会进行宣告,公示三个月。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宣告生效。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3、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有了法院的宣告再起诉离婚就简单了,拿着一张纸去就可以了,因为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4、宣告死亡的,不用起诉离婚了。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这个更简单,只要宣告死亡婚姻就自然消灭,也不用起诉离婚了。
结束语:双方缘分尽了,还是好聚好散,别玩失踪!如果自己活得好好的,突然被宣告死亡,那就尴尬了,也麻烦了。
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