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竣工财务决算经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签署意见,由农业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的)报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含部属科研单位院本级)报农业部财务司审批;农业部直属垦区本级报农业部农垦局审批。科研单位下属各研究所、垦区下属各单位的竣工财务决算分别由各院本级和各垦区本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