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机关作为公共事业的管理者,享有其行政优益权(或优先权),表现为:具有签订合同的原始发动权;有权监督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