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临潭县人李某某与妻子一家人产生矛盾,竟然在岳父住院期间,意图用农药替换注射液谋害对方性命,幸被护士发现及时制止,没有酿成大祸。5月18日记者获悉,甘南州中级法院终审以李某某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5年12月8日,临潭县法院一审认定,2015年4月4日,李某某因婚姻矛盾对妻子家人心怀不满,在得知岳父朱某在临潭县第一医院住院的消息后,购买一瓶农药、一瓶葡萄糖注射液和一支注射器,将农药注入葡萄糖注射液瓶内,并在瓶体写上“朱某”字样。
当日16时许,李某某到医院将该注射液交给值班护士,称该注射液为朱某当天输的药,随后离开医院。值班护士发现异常后未输入,之后由被害人朱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故意杀人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所以,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故意杀人案件,又是未遂的情况,有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的判刑,对于情节严重的,也一般不会超过十年。法官在考虑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时,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遂有很多种,包括: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如没有被识破、发现则能够既遂。
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楼主的描述中应当加上导致被害人未死的原因.如果该原因,是行为人无法控制和预测的,那么就是未遂。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的,那叫中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想伤害受害人的,那叫故意伤害。总之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要从主观和危害结果上综合考虑。而楼主提供的信息只是从行为和手段上出发,无法进行准确判断
补充:
既然动机是杀人,那么范围就可以缩小到故意杀人的未遂和中止上。楼主要再说明受害人未死的原因,才能进行判断。
追问:
犯罪行为人是已有精心预谋有策划的行动,但不知情其是想伤害还是想杀人,但从受害人被追打100米身体各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伤残情况来看,是否造成杀人未遂罪?
回答:
这个是严重刑事犯罪,控告权不在个人而在国家,即检察院。至于行为人是想杀人还是伤害。我相信以公安机关的手段,一定会得出个结论。(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是无法起诉的。)楼主提供的信息,无法直接证明对方是以杀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强行以造成的后果来判断主观状态的话,就涉及到类推,此为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大忌。
就是想把他杀死、他却命长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