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途不同
(1)借条,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
(2)收条,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二)诉讼证明责任不同
(1)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通过借条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借款事实;
(2)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金等。
(三)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
(1)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如果有约定)的权利。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如果有约定)的义务。
(2)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四)诉讼时效不同
(1)对于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
(2)收条,因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收条、欠条,看似相同,然而证明力却在不相同。借款关系,一定要采用借条而不要使用收条、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