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合理,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
工厂的做法是违法的:1、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2、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无需履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书面通知义务,且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不合理,举报
不合理的多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吧!
不合理
认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