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个问题有标准答案,很不幸老婆背着老公借的债仍然是共同债务,要用共同财产偿还。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文件一出,风云变色,举国同悲。
2、作为例外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是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女方私自借外债可以认为是女方过错,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可以把该款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用女方应分部分来冲抵,最多能做到适当少分,具体少分多少由法官决定。
4、第一个问题要看“失踪”的定义。如果是真的下落不明,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申请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一旦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不过那要好长时间,所以不推荐。建议直接起诉,缺席判决,要求离婚的理由就是女方恶意借贷,卷款出走,感情确已破裂。
女方失踪了?失踪多长时间了?看时间,如果超过两年,可以视同分居,可以起诉离婚~或者直接缺席判决,更利索~
那么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举借的外债,又 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负担,如果能举出相应证据,理论上是可以不算在共同债务里的。因此,如果女方要求共同分担债务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提供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就是说可以让她举证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举证,证明借的钱只是老婆一方用去了
老公要离婚,低情商女人如何挽回老公
女人的天性都是容易情绪化,开心和不开心都会用行动和语言表达出来,然而,这种小情绪在拍拖的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小情趣”,但在结婚之后,却特别容易引发家庭矛盾。今天,古非老师就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
小思是一名90后“作女”,她虽然年纪还很小,但脾气却很大,连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的性格就是属于比较“作”的那一类型。为此,小思找了一个对她很好的老公,本来希望老公能用爱来包容自己,可惜的是,包容得了一时,包容不了一世。
婚后,小思的脾气一直没办法改过来,两个人经常吵架,吵完了,自卑的小思会主动认错,恳求老公的原谅。然而,好不了多久,小思又会为鸡毛蒜皮的事大闹一顿,两个人就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最终迎来了大爆发。
在这一次的争吵里,小思动手了,把老公的脸都给抓伤了,忍无可忍的老公一气之下坚决要跟小思离婚,不但搬离了住所,还拉黑了小思的微信,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一副彻底要跟小思断绝关系的姿态。慌张的小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处理好这一次的问题,因此,小思找到了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
古非老师先为小思的心理状态“把脉”,指出她一直以来的情商都很低,既不懂得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又不懂得理解老公的需求。另外,虽然小思一有问题就会向家人或朋友求助,但他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给出的往往只是“冷静”、“好好谈谈”、“大事化小”之类没有意义的建议,这就造成了小思长久以来,一直都在重复犯错,没办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虽然小思也知道自己的情商低,但就是找不到提升情商的方法,正好这回让专业的古非老师手把手教导小思,在一整套自我提升方案的引导下,小思开始逐渐学会了如何跟老公有效沟通,如何正确处理自己的情绪,这些都是过去的闺蜜和家人没有教过她的。
经过一个月的辅导,小思跟老公的关系得到了很好的修复,老公不但回了家,两人的相处还变得非常融洽,就连性生活也变得更加和谐了。
在之后的回访当中,小思表示,自从跟古非老师学会了如何提高情商之后,小思又再一次在老公身上感受到当初谈恋爱时的那一种两小无猜的甜蜜。
小思的成功,也提醒很多情商差的女性,当遭遇情感问题的时候,找闺蜜和家人求助只能起到宣泄情绪的作用,对于提升情商以及解决实际情感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因此,专业的问题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解决。
每一个成功的案例都不可复制,因为每个案例中出现的变化太多,如果操作不好就会起反作用。因此,在实施之前咨询下缘盾情感导师,结合情感导师的指导才能让挽回更加顺利。
问题就是怎么证明对债务不知情,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