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正常情况下是中断三个月以上未缴费即可冻结。
如果中断后再提交,比如1月、2月、3月没有交社保,4月、5月、6月有交的,6月15号卡的统筹冻结状态就会解除。但是务必记得这期间如果有住院等等比较大笔的医疗开销记得保留发票。
因为筹冻结状态的社保IC卡只能使用卡上现有的金额,超出部分需要自己使用现金预付,等统筹冻结状态解除后再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机构不依法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冻结财产的规定
可以的
正常情况下是中断三个月以上未缴费即可冻结。
如果中断后再提交,比如1月、2月、3月没有交社保,4月、5月、6月有交的,6月15号卡的统筹冻结状态就会解除。但是务必记得这期间如果有住院等等比较大笔的医疗开销记得保留发票。因为筹冻结状态的社保IC卡只能使用卡上现有的金额,超出部分需要自己使用现金预付,等统筹冻结状态解除后再报销。
只要法院给你冻结了,就是合法的。
法院合法吗?
我提过的问题,也没有起到任何出路的生存呀!